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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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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款深圳電氈過熱可傷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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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發現深圳出售的電熱氈有過熱危機,呼籲消費者小心。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寒冬已至,不少市民在睡覺時會以電熱氈禦寒,惟消委會測試11款分別在本港及深圳有售的電熱氈後,發現兩款來自深圳的產品會過熱,通宵使用會增加灼傷和體溫過高的危險。消委會擔心消費者熟睡時警覺性下降,電熱氈溫度上升亦未必察覺,或可導致頭暈、中暑等不適狀況,故呼籲市民北上購買電熱氈要選擇信譽良好的牌子,如電熱氈運作異常,應即時停用。

失靈過熱 溫度高達81度

 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中測試11條電熱氈的安全,為順應市民跨境購物日趨普遍,其中兩個樣本特意在深圳購入。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郭琳廣表示,測試結果大致令人滿意,僅一個本港樣本和兩個深圳樣本有問題,其中一款來自本港的電熱氈阻燃能力欠佳;而兩款來自深圳的電熱氈電線拉力強度低於標準要求,並且在不正常操作時溫度過高,但沒有著火或冒煙。

 郭琳廣解釋,被發現出現安全問題的兩個深圳樣本,分別為立業牌及黃海牌,售價介乎108至168元人民幣。其中黃海牌在失靈情況下,溫度會高達攝氏81度;而立業牌在低室溫下,及零件操作正常時竟亦錄得50度,超過國際訂定37度的安全標準,使用者有機會因而灼傷。兩款電熱氈亦有觸電危險,但未有在香港出售。郭琳廣呼籲市民北上購買電熱氈時,要選擇信譽良好的牌子。

扣針硬物 不宜穿刺電氈

 他又擔心,消費者熟睡時警覺性下降,電熱氈溫度上升亦未必察覺,縱未灼傷亦可能令使用者出現頭暈、中暑等不適狀況。他呼籲消費者使用時如覺得過熱,應即時將電氈關掉。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電熱氈時必須詳閱說明指示,切勿使用弄濕了或摺疊的電氈,亦不應將扣針或其他尖銳物件刺入電氈內,如電氈過熱、電氈表面有熨焦痕跡,都必須即時停止使用。

 此外,嬰兒、傷殘人士及行動不便的長者都不應使用電氈,避免因過熱受傷,電氈亦不能與暖水袋同時使用。

 另外,測試亦發現一個本地樣本的物料阻燃能力欠佳,但若正常使用,問題不大。機電工程署回應表示,已聯絡供應商和代理商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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