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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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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審計風暴颳向32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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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塘廈鎮原鎮長李為民涉嫌挪用公款1.1億元,在5年內往返澳門豪賭,輸掉9,000萬元被捕。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丘麗芳東莞16日電】廣東省東莞市猛然收緊鎮級財政監管!記者獲悉,由東莞市紀委牽頭,財政局和審計局聯合日前對轄區內32個鎮級財政進行了一次全面審計,但結果尚未向外界公佈。據悉,此次審計源自原東莞塘廈鎮長(豪賭鎮長)李為民涉嫌挪用公款1.1億元(人民幣,下同),5年間赴澳門豪賭輸掉9,000萬元一案。

 東莞市審計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梁渠森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查詢時,證實在9月份由東莞市財政局牽頭,與審計局一起抽調了100多名工作人員,耗時1個月對全市的32個鎮區的財政進行了一次全面審計。

 梁渠森同時表示,此次全面審計的確與李為民案有一定的關係。據悉, 李為民在擔任塘廈鎮長期間,涉嫌挪用公款去澳門豪賭1.1億多元,5年間先後輸掉9,000多萬元,今年11月被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但是李為民暴露的鎮級財政監管不足,甚至缺失的問題,引發了各方面的關注,更引起廣東高層的震怒。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東莞此次檢查的目的,就在於徹底解決財政性資金游離於財政監管體系之外的問題,切實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此次審計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則包括:鎮區市撥經費、工商稅收分成、鎮區屬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罰沒收入、管理費、鎮區辦企業利潤、鎮區屬單位經營性資產收入、政府資源性收入、地方統籌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收入、支出和核算情況,以及了解上述各項收入的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重點摸清未納入財政監管範圍的資金收支情況。

查兩年賬 結果尚未向外公佈

 審計範圍是各鎮區2004年1月至今年6月的財務收支,根據審計檢查工作的需要,必要時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截至目前,此次審計檢查的結果尚未向外界公佈。

 而就在東莞全面審計鎮區財政的同時,東莞市政府向轄內各鎮(街)等單位下發通知,同時出台《東莞市鎮(街道)財政預算管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等4個有關鎮級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文件。《規定》要求,鎮(街)資產經營公司和未脫鉤的鎮(街)屬企業的年度收支計劃,必須經鎮(街)財政部門審核並匯總報鎮(街)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審定。

加強監管 推國庫收付管理制

 這4個文件同時還強化了鎮財政分局的作用和責任,要求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計劃到2007年,東莞對鎮(街)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推行國庫收付管理制度,所有政府性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須在國庫單一賬戶內運作,實現政府收支一本賬管理,嚴禁單位分散、多重設置銀行賬戶和層層佔壓財政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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