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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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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子女留學 貪官轉移贓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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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首發公司董事長畢玉璽因犯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判處刑罰後,其子畢波因涉嫌受賄和轉移贓物被司法機關逮捕歸案。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新網19日電:今天出版的《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報道說,全國近年查辦的不少腐敗官員都將子女送出國去深造。曾經轟動一時的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畢玉璽因犯受賄罪和私分國有資產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遠在英國留學的兒子就是他斂財的最大「動力」。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仁善認為,貪官貪污受賄送子女出國留學,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望子成龍型:有些父母懷著讓子女成才的良好願望。為了使子女能夠出國留學,不惜以身試法走上犯罪道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子女,最終追悔莫及。

 互相攀比型:有些人看到別人子女出國留學,認為是「有能力」的表現,而自己的子女在國內顯得「沒面子」。為了跟風,他們想方設法貪污受賄,將子女送出國去留學深造。

專家籲建定居申報制

 招財進寶型:一些手握重權的人以子女留學為借口,暗示他人送錢送物,達到「創收」目的。大貪官畢玉璽的兒子在英國留學既是畢玉璽斂財的原因,也是其斂財的主要借口。

 轉移贓款型:還有一些貪官忙於把子女送到國外,美其名曰出國深造,實際上是轉移貪污受賄的巨額贓款。

 為出逃鋪路型:內地個別政府官員或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通過送子女到國外留學而將在國內的非法收入轉移到子女在國外的賬戶上,有的甚至在國外置辦房產,為自己以後外逃鋪路。

 張仁善教授表示,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親屬出國留學、定居申報制度,對那些企圖借為子女提供巨額學費之名,暗度陳倉、轉移贓款、預備出逃的貪官們,無疑是個有力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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