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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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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力推物權法明年出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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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權法的出台料可為國有資產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圖為南京一國有鋼材廠的工人在搬動鋼料。 路透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許煜24日電】備受各界高度關注、被譽為「中國經濟憲法」和「中國民法延伸版」的物權法草案,今日再次被提交到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進行第七次審議,並有望由此次常委會決定提請明年全國人大會議表決。此間權威人士表示,物權法即將被審議通過這一信息,透露了中央對這部經歷13年制定、幾十次修改、並創下中國立法史上審議次數最多的法律案的最終態度——力推物權法出台。本報獲悉,本次常委會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有關人員和大部分常委,將會被派往全國各地,對全國人大代表進行專業培訓,幫助他們正確解讀物權法。據稱此舉有利於明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審議表決這部法律案。

 該權威人士指出,隨著中央這一強烈願望定調,此前與物權法相關的各種各樣尖端對壘,也將宣告落幕。

 在談到物權法立法為什麼不能推遲時,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權威人士對本報透露,現在一些地方的國企改革不成功,國有資產一直在不斷流失,為了更好地保障改革的進一步推進,為國有資產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同時也為和諧社會的需要,物權法推出已是「迫在眉睫」。他進一步解釋說:從大的方面講,缺一部「經濟憲法」,好多問題解決不了,如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從小的方面講,農民失地流離失所影響社會和諧,這兩大原因促使中央下決心加快物權法的推出。據介紹,修改後的物權法將規定:是否為國有資產由法律決定,地方政府的行政文件無權決定。

 該權威人士並回應「原罪爭論」說,不能因為追究部分人的非法所得而導致改革步伐被延遲,令改革受到損害。

反方焦點:將致國資流失

 這位權威人士說,在中國,一部法律草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後,一般就會被表決通過。但今日被提交到本次常委會進行第七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卻創造了中國人大立法史上單部法律案審議次數最多的紀錄。

 據透露,就在本次常委會召開前夕,北大法學教授鞏獻田還聯合內地各方幹部、專家和學者718人,聯名上書全國人大,指物權法草案嚴重違反中國憲法「國家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一大原則,提出「對於侵犯國有財產和集體財產責任追究不受時間限制」。鞏獻田指出,諸多地方考慮欠周尚未修改完善的物權法如倉促出台,必將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他們力倡延緩該部法律案出台。

 鞏獻田去年也曾經以個人名義上書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據稱該次上書令物權法立法進程半途受阻,沒能按計劃在2006年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審議通過。

正方焦點:體現法律平等

 針對鞏獻田指「物權法違憲」這一問題,中國一位立法權威表示:「首先應該肯定,物權法是不違憲的,它是在中國憲法基礎上產生的第一部體現平等原則的法律案,這是中國立法史上的一大進步。」

 他解釋說,物權法七審稿已經明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如公益性基金會等)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並將物權法草案六次審議稿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修改為「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他指出,任何法律,都必須以公平平等為原則。國有資產應受法律保護,私有財產也應受法律保護。這才能體現法律必須有的平等原則,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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