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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內閣會議批准防衛廳升格法案,因遭各界反對,最終未能提交國會。
2001年:10月國會通過《反恐怖特別措施法》,首次從法律上認可自衛隊在「反恐
戰爭」中開赴外國領土。
2004年:通過「有事三法制」,確定自衛隊能在戰爭期間支援美軍。
2005年:執政的自民黨公佈憲法修改草案,更提出要把自衛隊升格為「自衛軍」。
2006年:內閣通過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的法案。
2006年:11月30日日本眾議院通過了日本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的相關法案。
2007年:1月9日,防衛廳正式升格為「防衛省」,但「自衛隊」名稱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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