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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邊屋設計獨特,保存完好,街坊認為值得列法定古蹟。 本報記者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公布496幢被列為「文物建築」的名單後,被外界指範圍過廣,把一些有數十年樓齡卻未必具建築特色的戰前舊樓納入名單,如灣仔區已有38項建築被列為「文物」,須再作評審以決定是否列為「法定古蹟」,當中約半數屬歷史悠久的建築。但有居於上址及附近的居民表示,該等建築沒有太大的特色。
又殘又舊 危機四伏
在灣仔茂羅街及巴路士街上便有10幢樓齡高達80年的4層高唐樓被列作二級文物建築。該地段原本由美國公司巴路士擁有,其後轉手給茂羅,兩條街道亦因而得名。該地原來用作存放木材及造船,之後成為貨倉及小型工場。香港土地開發公司在1905年收購該地段,之後在20年代中期興建這10幢唐樓。
居於巴路士街10號一個單位的孫小姐指出,5年前遷居上址,她並不覺得該建築有任何特色,反認為樓內殘破不堪,電線外露,充滿危險。她說:「住在這裡都有點擔心,你卻說這裡是文物,要保育這裡?」她希望當局盡快決定該幢樓是否被列為古蹟及作出安置。她促請政府:「如果是古蹟便請盡快修復,並告訴我們今後住哪裡。」住在對面唐樓的李先生亦說:「從外表看,真不知道該幢樓有甚麼值得保留的地方,希望政府可以告訴我們。」
港大城市規劃及環境管理研究中心副教授伍美琴指出,與其他城市比較,目前列出的496項文物已不算多,但如只看一幢建築物的樓齡便把它列為文物已沒作好好詮釋的做法,卻並不可取,她希望當局與民間多作討論。
林邊大宅 值得保留
至於位於柏架山道5號的二級文物「林邊屋」的認受性卻截然不同。已丟空逾廿年的「林邊屋」,相傳乃前洋行大班的府邸,每天也晨運途經該地的劉先生說:「依我看,500幢裡有三分之一都不值得,當中不少結構都有問題,這些建築物(林邊屋)便值得列為古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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