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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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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賣廣告 倡放寬限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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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與香港發展行動綱領報告建議,香港應發展為區內卓越專業醫療中心。圖為瑪麗醫院外貌。

 【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公布《「十一五」與香港發展》行動綱領,其中專業服務、信息、科技及旅遊專題小組報告建議,特區政府應鞏固及發展香港作為區內卓越專業醫療中心的地位,以及加強香港與內地醫療專案的交流,並降低有關的執業門檻,鼓勵香港醫生到內地發展。報告更提出適當放寬醫生刊登宣傳廣告限制、研究向來港就醫人士簽發較長期的入境簽證等等更加具體的建議。

 身兼小組負責人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介紹時指出,小組提出多項具體建議,包括推廣不同層面的交流、擴大兩地專業資格考試相互豁免的涵蓋範圍、為專業人士爭取在內地以獨資經營模式開業等。

 小組報告建議,特區政府透過研究設立跨界別合作的卓越醫療中心的可行性、向內地及鄰近地區推廣香港的醫療機構和服務,以及研究為本地、內地及其他地區的人士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例如第三層治療,以鞏固和進一步發展香港作為區內卓越專業醫療中心的地位。報告又表示,有關研究會爭取於十一五期間完成,報告同時提醒,有關研究須考慮香港的醫療系統、設施及人手是否足以應付外來的求醫人士,並相應增加設施及人手。

向病人發較長簽證

 報告又提出,考慮適當地放寬香港註冊醫生及牙醫專業守則中有關刊登宣傳廣告的限制。至於有關增加渠道推廣香港的醫療機構及服務,報告則建議可設立網站,或在有關的機構,例如旅遊發展局在內地及海外的辦事處派發有關的資料,為有意來港接受醫療服務的內地或其他地區人士提供所需的資訊。報告指出,此兩項建議都會爭取在「十一五」期間完成。

 對於外地病人長期留港治療的問題,小組報告則建議,研究簽發較長的入境簽證,以便利內地病人來港求醫。此外,特區政府亦應小心考慮社會成本,例如內地病人如何支付在港的生活費,以及會否影響本地病人可享用的公共資源等。

鼓勵港醫生內地執業

 小組報告又認為,特區政府應透過促進「個人專業服務」概念在內地的發展以及釐清有關在內地申辦和登記註冊開設診所的程序,營造有利的環境,鼓勵香港醫生到內地發展。梁振英亦指出,小組並非單純地鼓勵香港醫生返回內地執業,而應透過特區政府和業界努力,以及中央部委支持,降低香港專業人士返內地執業的門檻,為他們返內地執業提供適合的環境。

 報告並稱,政府應增進香港與內地醫療業務及文化的交流,進一步提升彼此的專業水平及地位,以及開拓互惠互利的發展空間,研究成立醫療團隊,由香港的資深醫療專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帶領一些年輕的人員到內地提供醫療服務,以及研究把香港建立成一個醫療培訓中心,為香港及內地的醫療人員提供持續的醫療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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