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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3日深夜,王碧齊及林有業信心爆棚地走入肯辛頓明特賭場的貴賓房,坐在荷官正對面要求玩「三張牌」(three-card poker),王碧齊短短40分鐘內在44局中勝出34局,贏得3,520鎊(約5.4萬港元),「運氣」異於常人。
其實王碧齊早前在賭場贏大錢時,賭場已生疑並通知警方,警方相信「三人組」中,兩名男子是「技術總監」,而在倫敦賭界頗有名氣的王碧齊用作掩人耳目,贏大錢亦是「理所當然」。
3人當場被捕後,當時王碧齊身上有6,020鎊(約9.2萬港元),一個接收器及耳機,手袋有一個微型鏡頭;而林有業有525鎊(約8,000港元),袖口有微型鏡頭,腰間藏有兩個接收器及耳邊戴上一個難以察覺的耳機。
警方衝上白色客貨車時,曾凡良正毀滅證據,但警方最終都成功重組影帶,而車上有兩個顯示屏,一個用來播放「即時片段」,另一個用來慢鏡重播荷官底牌。警方亦在3人家中發現多項罪證,包括一盒評估最佳拍攝位置的影帶。
倫敦警官沃納說:「這3人利用這種精密技術,在每個賭場都能大撈一筆,若非當場被捕真的難以入罪,相信這次是歷來首次的高科技賭場騙案。」 ■路透社 /《泰晤士報》/《蘇格蘭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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