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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士丹頓街尚賢居項目,將獲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恆基地產(012)為不滿上環士丹頓街尚賢居樓花被城規會劃入重建範圍進行司法覆核。高院上訴庭昨裁定恆地得直,認為城規會當日拒絕將尚賢居地皮劃出重建範圍內決定出錯,下令城規會須重新考慮。判決令尚賢居發展重現曙光。
代表城規會的資深大律師祁理士昨力陳,即使財政因素有偏差,其他規劃因素也足以令城規會達致同一結論,因為尚賢居地皮屬重建範圍的重點,將它剔出重建範圍會危害整個重建計劃。
指城規只考慮市建局利益
代表恆地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指出,城規會主要以市建局的財政損失為理由拒絕將尚賢居劃出重建範圍,是扼殺恆地權利,只考慮市建局的損失。
上訴庭法官張澤佑聽取相關理據後指出,城規會考慮市建局的損失並非不當,因市建局專責大型社區重建,為社區提供住宅規劃,其角色與私人發展商不能相提並論,因此城規會並非厚此薄彼。但財政考慮明顯是城規會的決定要因,城規會單以地皮拆細、會使市建局損失三成三至六成總收入來否決恆地,數據欠缺實際基礎支持。
法官:城規會欠數據支持
他又指出,恆地早就取得建築許可,即使市建局要收回發展,也要向恆地賠償;加上市建局非建築物的業主,在賠償及購回業權方面均須付出成本,但市建局未有向城規會交代這些開支,導致城規會的財政考慮欠全面。
他在判詞中指出,涉案地段以往為孫中山先生的活動地帶,現時則多為50及60年代舊樓,樓宇現時情況極差,除不少非法僭建,公共設施欠奉而且衛生環境欠佳。法官表示,明白重建將對整個社區有益,但由於城規會於決定上有錯,故即使遺憾仍須裁定恆地上訴得直。
城規會委員黃澤恩昨表示,預計城規會於下周五討論裁決,並決定是否就案件提出上訴,「我們會仔細研究上訴庭駁回高等法院判決的理由,尤其一些涉及公眾利益或產業利益的判詞。」他認為,目前難以估計該地段的規劃,但不排除最後仍是維持原來規劃。
市建局回應,指明白該區等待收購業權的業主及居民的焦慮,亦同情他們處境,但由於司法覆核令事件拖延在所難免,市建局必須在得到城規會及行政長官連同行政會議核准後才能安置及收購業權。
市建指原計劃乃最佳方案
市建局重申原有的計劃草圖是最佳方案,免卻零碎發展又可作更佳社區布局,財政因素僅為其中一個考慮原因。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今次涉及土地發展權的官司,可能仍有發展,未有最終的結論,提醒有意購置尚賢居樓花的消費者,不能掉以輕心,如有疑問,應先諮詢法律意見才作出任何決定。
恆地拒公佈尚賢居銷情
上訴庭昨日的裁決為恆地「開綠燈」,該公司原訂興建29層高住宅大廈的尚賢居樓盤亮起曙光,但恆地營業部總經理謝偉銓則拒絕公佈尚賢居目前的銷售情況。恆地發言人昨指出,集團的律師正研究判詞中,暫時無任何回應。
恆地兩家附屬公司02年已獲批於上環士丹頓街及華賢坊東交界興建住宅大廈。但04年城規會將該地皮在內的上環士丹頓街、永利街及鴨巴甸街交界,面積共4400平方米的範圍納入重建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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