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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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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偏遠 低薪族月發車津600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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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遲宗平)為偏遠地區有需要人士提供交通津貼的建議,終獲扶貧委員會共識。委員會在昨日會議上,通過為北區、離島、東涌及屯門4個地區的有需要人士提供「搵工津貼」及跨區交通津貼的建議,並因應社會要求將低收入人士納入津貼範圍內,試行一年。據了解,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計劃於下月底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詳細交代跨區交通津貼的實施細則,包括預期受益者數目以及涉及的公帑總數。

唐英年於去年公布財政預算案時,提出為居於偏遠地區的失業人士提供短暫性交通費援助,以協助他們尋找工作及繼續就業,惟坊間對應否在失業人士之外,將計劃擴展至低收入人士存在爭議。

失業人士一筆過資助

 在昨日舉行的扶貧委員會上,委員終於達成共識,同意為失業及低收入人士提供交通費支援。委員會建議分為兩部分,一是為失業人士提供上限為600元、一筆過的「搵工津貼」;其二則是為符合個人資產限額少於4.4萬及每月收入少於5600元等條件,住在偏遠地區而需要到市區工作的人士,發放每月600元的「交通津貼」,為期6個月。整個計劃將實施1年,其後當局便會檢討成果,再決定如何跟進及是否延續有關計劃。

4地區試行 一年後檢討

 有委員於會後解釋,會上有委員曾對是否由津貼失業人士擴大至低收入人士有不同意見:「主要爭議是如果擴大至低收入人士,便要設資產限額,令審查工作更加複雜,但大家經討論後,亦觀察了近來社會、經濟各方面環境的轉變,都表示願意接受有關建議。」

 對於計劃的監管問題,有委員透露,當局在推行試驗計劃須採取較審慎的做法,故計劃的適用範圍必須有所限制,不能擴大到太多地區,同時也要設立嚴密監察機制。

 據悉,實施執行將由非牟利組織(NGO)負責,但當局會定期派員監察執行的情況,確保「錢用得其所」。

 委員馮檢基在會後透露,勞工處、社會福利處及扶貧委員會秘書處將會著手研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制定實施細節,暫未定出實行日期。而有關建議也要先經立法會滅貧事宜委員會商討,再交由特區政府決定。

扶貧委會研執行細節

 有委員坦言,有了共識,相信有關工作將會加快,扶貧委員會下一步將會討論如何執行,包括審查制度、如何驗證計劃成效及如何用在有需要的人士身上等。由於委員會內已包含各大政黨代表,而該建議是委員協商得出,故相信最終能得到立法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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