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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17歲「忤逆子」不滿母親將他趕出家門,在屋外狂踢鐵閘迫母開門,入屋後竟3度向母親「吐口水」,繼而自廚房取出菜刀喊斬喊殺,母親跪地求饒仍強扯母頭髮毒打洩憤。「逆子」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等兩項控罪,昨被裁判官怒斥其罪行,姑念受害母親為他求情,遂輕判被告接受感化令1年。
毒打親母的被告黃兆匡,任職營業代表,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項控罪,案件押後至昨日轉往區院判刑。身材高瘦及一臉稚氣的被告,昨在父親及數名親友陪同下到庭接受判刑,但遭毆打的38歲母親楊美琴則未有露面聽判。
父母求情 官盼改過自新
主審裁判官陳錦昌判刑時形容案情非常嚴重,受害人是其母親更是罪加一等。陳官指出,天下父母必須受到子女尊重,不過他只看到被告頑劣一面,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一類。
惟陳官考慮到辯方引述被告心理被告指,被告並非十惡不赦的罪犯,只是家庭關係破裂的犧牲品,加上他在保釋期間行為良好,父母再三向法官求情,遂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免除囚禁之刑,判被告感化令一年。
案情指,去年12月17日下午3時許,被告在油塘h寓所內襲擊母親,及用一把12吋長菜刀指嚇她,其間社工曾上門調停。被拳打腳踢的母親最後逃出走廊報警。
辯方透露,被告父母早年離異,被告跟母親同住。案發後被告依舊與母親同居,不過被告母親曾表示不想再與被告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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