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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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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包二奶」 穗人代促立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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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二奶村」之稱的深圳水庫新村。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廣州24日電】繼去年呼籲應細化「包二奶」認定標準,廣州市人大代表、市婦聯主席李瑾等幾名人大代表再次提出方案,促請立法抑「包二奶」現象,提案並包括丈夫「包二奶」,妻子即使不離婚也可索賠等條款。有法律專家稱,如廣州相關法規作出規定,該立法將是一個突破。

 在今年召開的廣州市「兩會」上,李瑾等幾名人大代表針對「包二奶」等女性受到的種種不公平待遇,在日前召開的廣州市「兩會」上,向市人大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關於盡快修訂《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若干規定》的議案,並在附交的《規定(修訂草案)》中首創婚內損害賠償的規定,成為該提案中最關注的一個方面。據了解,該提案明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對女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女方,女方有權要求男方以個人財產賠償。

講「葷段子」也算性騷擾

 此外,《規定(修訂草案)》第二十條第一款還明確界定了性騷擾的含義:行為人對女性實施、展示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行為、語言、文字、圖片、電子信息等,使對方受到侮辱、驚嚇的。並明確受害婦女可以提請公安機關依法對行為人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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