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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為配合在2月1日開始實行的限制內地孕婦進入本港的新措施,入境處聯同衛生署,由昨天開始陸續抽驗經各邊境陸路口岸來港的內地孕婦。不過,當局現時只有在部分管制站設置簡單的檢查設施,而且醫生只以簡單軟尺量度孕婦子宮的高度辨定孕婦是否屬懷孕後期,也不是所有時間有衛生署醫護人員駐守。有分析擔心,如果相關的檢查安排不充分,很容易產生爭拗,對孕婦也不公平。入境處澄清,懷孕周數達7個月僅作為是否允許入境的其中一參考因素,最重要是孕婦入境時,須提供令入境處信服的入境理由及證據。
入境處由昨天開始,已試行內地孕婦入境新政策。處方抽調約110名人員到各陸路邊境管制站,檢查經陸路來港的內地孕婦,並測試入境處和醫院的聯絡系統,以及人流路線安排。昨天下午已有4名入境處人員駐守在羅湖橋港方入境一端,間歇性抽查孕婦。孕婦會被邀請到管制站內入境大堂的特別職務室,室內可同時容納4名孕婦接受入境處職員查問。
軟尺量度子宮高度辨懷孕期
現時當局只在羅湖及落馬洲管制站設有駐場醫護人員,醫護駐守時間也只由早上9時至晚上10時。在羅湖現場所見,對孕婦的檢驗場所就是設於管制站入境大堂內的簡單而狹小的接見室,內部沒有婦科專用的檢驗椅,駐場衛生署人員也只會用10至15分鐘,查問懷孕記錄、病歷,並作「宮高測試」,即醫生會用軟尺量度孕婦恥骨至子宮高度,從而推斷孕婦懷孕周數。
衛生署助理署長譚麗芬表明,入境處轉介時已和孕婦說明進行身體檢查;若孕婦不願意,醫護是不會進行身體檢查。而宮高測試對懷孕後期的婦女,亦可能出現3周的誤差。
入境處署理副處長趙偉佳承認,有同事擔心難以分辨懷孕周數達7個月的孕婦;但他重申,懷孕周數達28周只是作為參考,入境處人員最重要是判斷其入境目的,以及分辨孕婦是否處於「明顯懷孕後期」。
趙偉佳解釋,訪客有義務向入境處職員提供所有資料,如旅客不願意,入境處只會以當時所有資料,來決定是否容許該訪客入境。他又表明「不是醫生不在場就無王管……不是10點後就是無掩雞籠」。他解釋如果人員一定需要醫生意見,會另作安排。
入境須有產前準備及足夠金錢
據消息人士稱,懷孕周數並非執法重點:「就算懷孕只有6個月,但妳(孕婦)無產前準備、無產前檢查、無錢、無親人,這樣妳擺明要在公立醫院生育,霸佔本地孕婦資源。」有聽過簡介的中層指揮官表示,這類「四無孕婦」一定不會放行。
趙偉佳稱,職員現時會以勸喻及宣傳為主,了解來港孕婦是否已作產前檢查,是否了解下月新入境安排,以及有沒有帶備足夠金錢:「未夠錢,要帶夠錢返來安排。」到2月1日,孕婦就須出示本港醫院批出的預約證明,才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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