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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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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漸進式「台獨」動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30]

「憲改」工程

 2000年,民進黨上台後即推動「憲改」工程,謀求法理「台獨」。2003年,陳水扁更提出「制憲」論── 以「公投」方式制定強調台灣「主權」的新「憲法」,聲稱08年卸任前要完成。

「正名」運動

 2004年底,當局宣布為台灣「正名」,包括:將「中華民國」國號簡稱「台灣」,台灣所有駐外機構正名為「台灣」,還將「國營」、公營事業陸續正名為「台灣」,以避免與「中國」混淆。如出台「台灣護照」,完成約80種「行政」命令修改,如「中國標準」已改為「國際標準」,另將《民法》中「服從中國法律義務」等字眼刪除,將「中正機場」改名「桃園機場」等。

台灣「護照」

 由於民進黨認為舊「護照」上加注的「Issued in Taiwan」(發自台灣)有將台灣矮化為一個地區的含義,

 03年正式出台台灣「護照」(Taiwan Passport)。

申請入聯國

 民進黨政府不斷鼓吹要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

廢「國統會」

 2006年2月,終止「國家統一委員會」與「國家統一綱領」的適用。

猛吹「獨」論

 民進黨及陳水扁自上台伊始就一直鼓吹「台獨」言論,不僅提出「一邊一國」論,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對岸的中國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也不斷強調「台灣國家認同」,聲稱「台灣是世界的一部分,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統獨」教育

 2004年,教育部指出,自古以來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到1683年清朝派施琅征服台灣後,才屬於中國統治的範圍,故將高中歷史教科書《中國史》中的台灣史部分獨立成冊。 ■來源: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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