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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李慶全)「香港演藝人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會,公佈一項研究調查結果。調查顯示,約八成受訪者贊成立法將部分侵犯私隱行為列作刑事罪行。演藝人協會已即時將報告提交予立法會委員會,希望政府有關部門會作出跟進及回應。
去年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中建議把一些侵犯個人私穩的行為列作刑事罪行,引發社會各界討論如何就保障新聞自由和個人私隱之間取得平衡。部分香港傳媒過去數年在採訪手法上,是否加深了對個人私隱的侵犯,一直缺乏數據支持,「演藝人協會」便於去年五月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中心,向市民作出調查,經過七個月時間完成了「香港傳媒侵犯公眾人物私隱綜合研究2006」。
「八卦」雜誌犯規遞增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中心代表鍾庭耀指出,研究中列出符合法改會建議刑事罪行的照片最多的娛樂「八卦」雜誌,發現從04到05年作比較,是有遞增,而從超過一千位市民電話訪問中,有約四成市民表示尚算喜歡看「八卦」雜誌,但有超過五成受訪者贊成加強刑罰,約八成人贊成法改會建議將侵入私人處所偷取個人資料及將使用加強感應器材料偷錄或偷拍私人處所內情況行為列作刑事罪行。
報告最後更列出過去部分公眾人物(藝人)被侵犯私隱的情況,如藝人被偷拍更衣、藝人於寓所被偷拍到私人身體特徵、親熱行為。但亦有約兩成多受訪者認為這些只屬民事罪行,也有少數人只覺得是超出道德的行為。
保障藝人私隱早有議論
據報告所得結果,導致娛樂「八卦」雜誌侵犯公眾人物私隱,雜誌本身要負上最大責任,然後依次是政府、市民,最後才是公眾人物。
演藝人協會會長曾志偉表示,昨日研究一出,已第一時間提交到立法會委員會。今次進行調查研究,是否想催促政府立法?志偉回應:「其實去年四月我們已會見過所有議員,今次是想專注一點去做,相信政府一定有反應。」至於香港藝人普遍的反應又如何?志偉指去年他們就侵犯藝人私隱的問題召開會議,藝人們也是等這次的報告推出,結果研究報告證實立法建議得到市民的支持。
志偉提到,報告顯示侵犯私隱的情況一年比一年嚴重,有五成的增長,而支持立法打擊侵犯私隱的市民約佔八成。
「八卦」心理與社會責任
可是調查中喜看「八卦」雜誌的市民也不少,會否成了一個矛盾位?志偉解釋:「其實像劉嘉玲事件全港市民也看到,但婦女團體指明這是不對的行徑,所以對與否、看與不看是兩回事,就如交通意外,市民圍著看,都是『八卦』心理,然而重點是社會的責任,如果能立法,讓小孩也知道是不對的,他們就不會去學。」
報告中將政府的責任排在雜誌之後,他又認為政府有何責任?志偉直言:「政府的責任在於立法,例如禁煙條例,立了法,市民便得知不能於室內吸煙,減少了二手煙的禍害,有了法例之後再去宣傳和教育。」至於會否相信政府真的會為此立法?志偉笑謂:「報告獲眾多市民支持,這樣的反應也是樂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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