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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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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耳罩式聽筒較安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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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建國(左)表示,聆聽MP3機的音量不應超過最高音量的6成,否則容易危及聽力。右為黃何潔玉。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區建國指出,一般人習慣在嘈雜環境調高MP3音量,這種做法會危及聽覺,蓋用家往往不自覺地調大音量,而聽覺與視覺神經一樣,一旦受損便不能復原,提醒市民在聽MP3時,切勿將音量調較至超過最高音量的60%,不要連續聆聽音樂超過1小時,且選用「耳罩式」的耳筒較「耳塞式」耳筒安全。

忌連續聽逾一小時

 區建國解釋:「因為耳罩式耳筒可以隔離外間的雜音,毋須在嘈雜的地方將MP3調高音量。」而聽覺受損可分為創傷性、暫時性及永久性,地盤鑽地的聲響可造成聽覺創傷性受損,演唱會後通常會出現短暫性失聰,一般要16小時後才可復原,而永久性失聰常見於以大聲浪聆聽MP3的青少年。

 他又說,倘聽音樂後出現短暫耳鳴或聽力欠靈敏,便應小心留意自己的聆聽習慣,作出調整,例如可嘗試減低音量、縮短時間或多作中途休息。假如經常出現耳鳴,常常要別人重複說話,被家人投訴聽音樂或看電視的音量太大,已顯示聽覺出現問題,須及早檢查及治療。他又警告市民切勿以為聽慢歌的音量會較快歌低,因而調大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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