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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在飲品落毒、勒索飲品公司的男子,被捕當日被押返寓所搜證。資料圖片
【本報訊】涉嫌恐嚇在飲品落毒、勒索飲品集團30萬元的涉案男子,被控一項勒索罪名,昨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指被告面對的可能是一段長時間的監禁,故被告須還柙至3月5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
被告譚瑞榮(26歲),報稱無業,被控於上月31日,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公司交出30萬現金。
控方庭上透露案情指,X公司於案發日收到一封勒索30萬元的信件,否則會在其產品落毒,翌日一名自稱寄恐嚇信的人致電X公司,要求與高層對話,但在轉線期間收線,及後X公司報警處理。
警方進行指模校對時,在信封上發現被告指模,被告於本月3日在其觀塘住所被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利用家中電腦打印信件,及警方在其手機中找到有關公司的電話號碼。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名4歲女兒,在庭上透露會爭議其警戒供詞的自願性,並指無證據證明被告犯罪,可交出5000元保釋金及其姐夫可作擔保人;惟控方以案情嚴重、案件會轉介至更高級的法院審理及囚禁機會高為由,反對其保釋申請;裁判官認為被告曾作招認,及其電話內有X公司的電話號碼,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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