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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旋
競選行政長官究竟要花費多少費用?可以說「豐儉由人」,沒有什麼準則。不過,據說競選條例有每名候選人的選舉經費上限為九百五十萬港元。
對於打工仔而言,近千萬元的款項並非小數目。曾蔭權兩次競選都是找來銀行家李國寶為競選辦主任,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任務就是肩負籌款責任。二年前的選舉籌款那些「闊佬」十萬十萬計超額完成,根據條例規定,撥捐眾大慈善機構。
今屆競選連任,李國寶續任主任,秘書長改為許雄。他倆聯名函請眾選委,籲請捐款支持曾蔭權競選活動經費。並有言在先,捐款金額不拘惟希望每筆金額不多於五萬港元。其實捐款支持曾先生並不限於選委,任何市民都歡迎,但所有捐款均須具名。
曾先生向眾選委發出熱情洋溢的信件,誠意道出渴望獲得選委提名支持,每封信上款及下款均由曾先生親筆書寫,無疑更表他的誠意,向近八百名選委致函不假外人,可真夠累了。還要在二月一日至四日,馬不停蹄與眾選委分別會見並答問。曾先生坦言委實「心急」了。
梁大狀揚言已取逾百選委提名,無疑對候選人具挑戰性,至少,今次無人自動當選。就算預早得知誰得勝,但卻難預測勝出比率及票數。
據選舉法例說要在近八百票中取得過半才生效。曾先生積極活動競選特首,觀其言行,信心十足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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