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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被遺棄於黃大仙龍翔中心的較年長男童。
【本報訊】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旅行社男職員,疑於去年5月及上月,分別遺棄3名智障男童在旺角及黃大仙街頭,另涉嫌協助一名內地女子非法留港,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控3項虐兒和1項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
中等身材、皮膚嫩黑的被告吳柏青,48歲,昨在犯人欄內表現鎮定,細聽翻譯員以鶴老話宣讀控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警方看管,至本月14日再提堂,等候警方安排兩名目擊者進行認人手續。控方指該兩名市民聲稱目睹兩名被遺棄黃大仙街頭的兒童,曾與被告同行。
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上月24日,在黃大仙龍翔中心停車場遺棄兩名分別5歲及14歲的男童;另於去年5月11日,在旺角花墟道洗衣街遊樂場遺棄一名5歲男童,以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此外,他被控於去年12月1日,在本港協助及教唆女子莊盈韻(譯音)逾期留港。
據悉,警方透過入境處翻查出入境紀錄,發現被告上月曾帶同控罪中的兩名男童來港,他並於即日返回內地。至本月7日當被告經羅湖入境時,警方即採取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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