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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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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港兩弱智童 乃被告親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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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智障男童被人帶到黃大仙龍翔中心停車場遺棄。 本報記者鄺福強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10日電】內地孕婦來港分娩引發意外「後遺症」,不法之徒受到報道中所述的香港優厚福利制度「啟發」,從內地帶同智障小童來港棄置街頭,以待社會福利署接收後,提供「生養死葬」的全包服務。今日記者往被指控於上月在香港街頭遺棄兩名弱智兒童的一名吳姓被告家中,其家人指被遺棄的兩名弱智兒童,是被告親屬的孩子,因無力撫養才出此下策。雖然吳姓家人不相信當中有收取佣金,但事件顯示問題已有隨時蔓延的危機。

 香港唐氏綜合症協會中心主任蔡佩玲表示,近年收到內地家長查詢對智障兒童在港的支援服務:「內地方面的支援比較貧乏,尤其是教育和醫療方面,可能他們的父母都覺得本港理想一點,故選擇把小朋友放來香港。」

家人不信被告有收佣金

 而今次在本港涉遺棄兩名弱智兒童的男子名叫吳柏青,家住汕尾城區里仁一巷。今日下午,本報記者特地趕往被告家中了解事件。據稱,吳有兩兄均在香港,其中二哥在香港旺角開了一家商舖,因此吳經常到香港探親。而在吳的汕尾家中只有妻兒。

 吳在香港法庭上曾一度稱自己是在旅行社當代理工作,但其妻則向記者表示,吳早已不做旅行代理。一直到處打短工以及做一些小本生意維持家用。雖然辛苦但是仍然富足,故其家人都不相信吳收受佣金將內地弱智兒童拋棄在香港街頭。

稱乃親戚央求幫忙遺棄

 其在廣州工作的大女兒則表示,被吳於上月拋棄在香港街頭的孩子,實際上是親屬家的孩子,前一些日子從電視報道內地孕婦被拒入香港的新聞中,得知香港福利較好,親屬受到啟發,央求經常去香港探親的吳將孩子帶到香港後拋棄,以冀香港政府能夠代為照料。而吳則因為自己平日非常熱心,且法制觀念不強,文化程度較低,不認為拋棄兒童屬非法行為,故應承下來。

 吳的家人表示,吳並非以替代他人到香港拋棄弱智兒童收取佣金為生,同時吳又是家中的主要勞力,故冀望香港司法部門對其從輕量刑。

家屬盼港府可從輕發落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吳於上月24日帶領兩名弱智兒童過境香港,並在街道上將其遺棄。香港警方發現後,立即進行調查同時將孩童送往有關部門進行照顧。警方通過調查鎖定了吳,同時發現此案前不久也有類似的案件在香港發生,故懷疑是同一團伙為賺取佣金而將內地的殘疾兒童送往香港遺棄,故對吳進行通緝。上周三吳在羅湖口岸過關時被香港有關部門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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