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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去年推出自願退回養豬場牌照計劃,將於五月底截止,目前已收回114個牌照,約佔總數的4成。漁護署昨天公布推出新的養豬工作守則,規範養豬業經營,包括農場管理、進出口管制、疾病監察和廢物處理等,並將設立四級罰則,處分違反守則的豬農。
在禽畜傳播病毒,對市民健康威脅性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政府以自願退回牌照計劃結合嚴格規範養豬業的措施,有利逐漸減少本港禽畜業經營,對防範傳染病維護市民健康,以及協助禽畜業從業員轉型方面,可創雙贏局面。當局在加強規範養豬業經營的同時,應通過特惠賠償加快推行自願退回養雞場牌照計劃,努力回收雞販牌照,加快本地污染環境和可能傳播疾病的傳統禽畜業的淘汰過程,為落實興建中央屠宰場作好準備。同時,政府應對空出的豬場和雞場加強規劃,兼顧保育和發展,發揮社會和經濟效益,毋令其廢棄空置,避免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
本港原有260多個養豬場,大多在新界北部,飼養約33萬頭豬隻。由於本港已發展成為人流稠密、商賈輻輳的國際大都會,傳統禽畜業在本港不僅早成為夕陽產業,而且成為污染城市環境和威脅市民健康的污染性產業。豬隻經由蚊子可傳播登革熱、日本腦炎及其他傳染病,豬場產生的大量污染物,對空氣、土壤和水源造成嚴重破壞和污染。因此,漁護署去年推出自願退回養豬場牌照計劃,鼓勵豬農退還牌照,結束經營。豬農如願結業,可獲特惠賠償。目前收回4成牌照,還有6成豬農堅持經營。署方在計劃截止後,推出養豬工作守則,並設定四級罰則。署方期望業界看過諮詢文件後,評估配合措施而要作出的相應投資,再決定是否繼續經營。業界宜從長遠計,與其在行業走下坡中苦苦撐持,不如及早領取特惠賠償,或北上發展,或轉行另覓生計。(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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