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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工人要背負沉甸甸的工作袋,甚至要再手提大膠袋,負荷相當沉重,但工資低微。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貧富兩極化趨嚴重,繼收銀員、快餐店店員被揭發時薪只有約10元後,昨日一項調查亦指出,經常背負沉重派件穿梭港九新界的速遞員,時薪最低者更只有12.98元;55.9%被訪者每日工時超過10小時。有近半被訪者指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當中71.1%直言收入根本不能養家。負責調查的團體指收到投訴指有無良僱主所付的工資較在勞工處空缺登記時低,故促請政府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保障各行各業員工的生活質素。
關注勞工事務的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與運輸及物流業職工會,於今年1月15日至2月2日黃昏時間,分別於中小型速遞公司密集的地區,包括荔枝角、葵興、觀塘、長沙灣、荃灣及佐敦,成功訪問188位速遞員。
近兩成時薪20元以下
結果反映速遞員低薪情況相當嚴重,92.5%被訪者的時薪少於30元;時薪不足25元者亦有60.2%;更嚴重的是,有18.3%速遞員時薪只有20元或以下,其中有人的時薪更少於12.98元。另方面,調查亦顯示速遞員的工時長,55.9%表示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或以上,超過12小時或以上者更有12.8%。
更令人慨嘆是,收入不足以養妻活兒。在47.9%表示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的速遞員中,71.1%表示現時收入不足以(40.0%)及完全不足以(31.1%)應付一家生活需要。
招聘稱35 見工變22元
運輸及物流業職工會總幹事王宇來說,過去半年收到10多宗速遞員投訴,指在勞工處網頁見到速遞公司以時薪35元招聘,但見工時卻反口指時薪只有22元,「他們會對求職者說『你做住先,做落後會加返。』」但真相是即使過了試用期,仍未有再加人工,「開空頭支票欺騙工人的情況幾普遍」。
面對入不敷支的窘境,他表示工人惟有節衣縮食,另配偶要出外打工幫補家計外,家庭更無奈要購買接近過期,甚至已經過期的罐頭食用,健康全無保障。再者,絕大部分速遞工人都要背負沉甸甸的工作袋,甚至要再手提大膠袋,負荷相當沉重,但僱主違規沒有為工人提供職安健措施,工人潛在著肢體勞損的風險,隨時「手停口停」。
工會促速立法保障
王宇來說:「政府的工資保障運動只保障保安及清潔兩個行業,但其實低薪問題存在於各行各業中。現階段看工資保障運動,參加僱主寥寥無幾,證明運動失敗。所以政府不應再拖,應該立刻立法制訂最低工資,時薪30元,保障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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