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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精神寄托和內心平靜,是大多數信徒信仰宗教的原因。圖為西藏布達拉宮前的朝聖者。
坦率來說,中國人長期以來大都對宗教持貶抑心態。1992年,中共中央19號文件的發佈,才使得人們對於宗教的本質和社會功能,特別是在當代社會主義社會中的功能,有了正確的認識。
正如這個文件所說的那樣:「從總的來看,宗教在當代社會裡,起的正面作用是主要的,因為當代的宗教界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走著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愛國愛教的道路,而絕大多數信眾對於宗教的皈依原因,也是主要從向善、行善、揚善的角度。」這樣的價值取向對建設和諧社會其實是有正面意義的。
劉仲宇認為,讓大約3億多人健康、有序地過好宗教生活,這個過程本身是社會安定的一個重要條件,也是中國宗教對於社會和諧所做的貢獻。「因為這些人的精神有了寄托,心境安寧,而且還或多或少地從各自信仰中汲取了道德戒條,遵守最基本的行為規範,這就大大增加了抵制社會上不良文化污染的能力。因為有信仰,才有希望,有追求,無論其追求的動力如何,向善的一面,遠離惡行的一面,還是主要的。這樣也大大減少了產生矛盾以及衝擊社會的機會。」
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宗教本身也具有兩面性,如果不對其中的消極因素實施有效的管理和引導,在特定的時間裡,不但會成為某些人的精神枷鎖,還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對社會穩定產生很大的負面效應。
這後一點,才是有關方面應當引以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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