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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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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豬」騙局 450婦中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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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層壓式騙案第4及5被告獲判無罪(左)。次被告藍紅被裁定罪名成立,以衣遮面上庭(中)。右為位於旺角金雞廣場的傳銷公司,以「種金術」詐騙會員金錢,在05年被警方搜查後人去樓空。

 【本報訊】2男3女涉開設層壓式推銷公司,訛稱獨家研發出新種豬肉「雪花豬」及高質量環保產品,還吹噓獲著名資深大律師清洪提供法律意見,以超高回報率作招徠,招攬市民投資其虛構的「種金計劃」,令450名中年婦「入局」,騙款逾400萬元。案中主謀及一名骨幹成員昨被裁定罪成,其餘被告脫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3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判刑。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郭麗嫻在庭外表示,這類種金騙案手法「千篇一律」,均瞄準市民想「搵快錢」的心態,推銷超高回報率的投資計劃,誘騙市民金錢。她呼籲,當市民遇上「特高回報率」的計劃推廣時要加倍小心,要查清公司背景,慎重研究計劃的可行性,以免誤墮騙局。

獎賞方式誘中年婦入局

 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而受審的5名被告徐志堅、藍紅、林志璋、林玉芬及邱亞銀,年齡介乎37至56歲。其中,作為鴻基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的首被告徐志堅(37歲),及為「鴻基」客戶推廣的次被告藍紅(46歲)昨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餘3名均任「鴻基」推廣的被告獲無罪釋放。主審法官陳慶偉裁決時指,徐為案中主謀,而藍在案發的關鍵時均協助徐推廣涉案計劃。徐在「鴻基」本身沒有設置豬場的情況下,向公眾推銷「雪花豬」等虛構的巨額投資。同時利用不同的獎賞方式,誘使投資者付出愈來愈多。

「種金計劃」 50倍回報率

 陳官指控方已掌握2人充分的犯罪證據,遂裁定2人罪成。而其餘3名被告由於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不過法官強調,3人並非沒可疑,只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未被定罪,法官亦以此為由,拒絕其中兩名無罪被告的訟費申請。

 控罪指眾被告於04年8月至05年4月間,串謀向投資者訛稱,若注資「種金」便可獲巨額回報,最高可達50倍回報率。警方透露,逾400名事主中,全是內地與香港的中年婦人,年齡由30至56歲,每人損失由數百元至百萬元。

 案情透露,位於旺角洗衣街的「鴻基」,於04年8月開始營運,自稱在內地投資豬場,成功培育新品種高質素豬肉「雪花豬」,他們稱會將「雪花豬」運來港大力推銷從中牟取豐厚利潤。「鴻基」以一連串類似的高質產品投資計劃,利誘市民注資。警方於04年接獲市民報案,派出臥底探員喬裝投資者,調查近半年後採取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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