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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國興(左)表示,在其職能問題未解決前,所有聆訊事項將暫時停止處理。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夏志禮)教育學院風波獨立調查委員會昨開展第二場初步聆訊,為保持絕對公正,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於聆訊前主動申報利益。他提交的文件指,由於身兼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因公職關係會與聆訊的重要證人即現任廉政專員羅范椒芬會面。代表教院正副校長莫禮時及陸鴻基的大律師表示,擔心兩人有持續的工作關係而於聆訊中產生偏見,遂申請要求胡國興於聆訊中避席(recuse),間接要求撤換委員會主席;但其餘證人的代表律師均對胡官繼續擔任主席並無異議。
被問到會否請辭主席一職,胡國興回應指,若撤換主席,必須獲行政長官批准,這樣可能會延誤聆訊。而在其職能問題解決之前,所有聆訊事項及要求,包括原定於昨日處理有關葉建源、龐憶華等人申請成為證人等事宜,將暫時不會處理。
胡官與羅太有持續工作關係
胡國興亦透過發言人指,根據聆訊指引,委員會成員及律師將不會向媒體透露聆訊內容及個人意見。特首辦發言人就指,有關避席的申請由委員會處理,政府不作任何評論。教統局發言人亦無就事件回應。
胡在前日下午6時已向參與聆訊的相關人士發表申報文件,當中記錄了他及委員會成員李澤培與其他聆訊團體之間的關係。文件指,胡現正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負責確保各執法機關遵守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規定,當中包括廉政公署。而廉政公署專員羅范椒芬與胡曾就工作上有來往,兩人在本年1月19日曾共進午餐。文件指,在正常範圍下,胡國興將會繼續與羅太保持工作關係。
胡官妹妹曾批評羅太李局長
文件亦交代了胡的妹妹、幼稚園協會永遠會長胡肖霞曾批評羅太及教統局局長李國章等。另外,胡官於聆訊前亦陳述自己與其他大專院校的關係,包括自73年起於樹仁大學執教20年,並曾於04年擔任該校校董。
代表莫禮時、陸鴻基的大律師潘熙表示,由於胡國興認識羅范椒芬,與羅太亦有持續的工作關係,擔心胡在處理聆訊時會有偏見,希望將聆訊押後至本月22日,以爭取時間聽取兩名當事人的指示,再決定是否接納胡官繼續擔任委員會主席。除了潘熙外,教院教員莫慕貞本人、以及代表教院校董會及教統局等的律師代表,對胡繼續擔任主席一職均未有異議。
是否申請胡官避席今揭盅
胡國興表示,避席申請將延誤聆訊,於是作出休庭決定,並要求潘聯絡其當事人,聽取他們的指示。休庭後,委員會作出決定,潘熙需要於今天下午4時半或以前,決定是否正式就要求胡國興避席提交書面申請,而其他團體如對潘的文件有回應,就需要於明日(16日)上午9時半前作出申請,而聆訊將押後至該日下午5時後繼續。
另外,代表莫禮時兩人一方的律師早前呈交了一段於05年11月16日的電話錄音的書寫記錄作為證供,當中並未提及對話雙方為何人。代表教統局的大律師莫樹聯昨在席間指,有關證供與聆訊無直接關係,他亦質疑對方選擇性提交證供,因此要求對方提交所有相關的電話錄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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