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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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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猴群毆受傷 非遭市民虐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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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護署表示,野生猴子受傷通常是由於族群打鬥所造成,署方已加強巡邏,至今未發現有人虐待猴子。相片由漁護署提供

 【本報訊】猴子聚居的金山郊野公園,近月發現不少猴子猴孫受傷,有市民懷疑猴子被虐待。漁農自然護理署調查發現,郊野公園內有32隻猴子受傷,當中6隻斷肢,但相信是猴子族群之間開戰,互相攻擊所致,並非遭人虐打,當局會派人定期巡邏該郊野公園。

 漁護署在過去3個月收到4名市民投訴,指金山郊野公園內的猴子身上發現不同程度的傷口,懷疑牠們被虐。經過一個月的調查後發現,該處約1,000多隻野生猴子中,約有32隻受傷或傷殘,當中6隻斷肢,少了手掌或腳掌,大部分均有皮膚潰爛等情況。受傷猴子的傷口現已癒合,毋須另行診治。

金山野猴逾千 32隻傷殘

 漁護署濕地及動物護理主任黃始樂表示,暫未能確定是否遭人虐待,但傷勢與猴子打架造成的傷口相似,相信受傷與馬騮族群之間毆鬥有關。他說:「雄性猴子打架激烈,會用最原始的方法,即是用口咬,首先攻擊的是耳朵,另一個是攻擊前肢,兩隻猴子走在一起,如果要打架,會走在一起咬手。」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行為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漁護署呼籲市民,野生猴子能在自然環境中找到足夠食物,市民不應餵飼,一旦發現有人傷害野生動物,應立即報警或致電1823舉報。而去年市民違例餵飼野生猴子而遭檢控的個案則有4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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