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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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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路路通:診所收費不透明 護士欠藥劑培訓 醫藥分家 社會缺共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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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藥到病除」,不幸患上疾病,最好的解決方法當然是看醫生,然後由醫生處方藥物或打針,把在我們體內作惡的病毒惡菌消滅。在本港,診所及醫院大多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即病人看病後可隨即從醫療機構中拿取藥物,而看病收費亦已包括了藥物的費用,令病人不需花時間自行購買藥物。然而自從去年發生西醫配錯藥事件後,有關推行強制性「醫藥分家」的聲音便開始在社會中響起。

西方不少國家「醫藥分家」

 所謂「醫藥分家」,其實即醫生只負責診斷及處方藥物,而負責核實處方和配藥的工作,就交由藥劑師處理。現時西方有不少國家遵行「醫藥分家」,而近日內地亦有私人醫院試行有關模式,如深圳市一所名為龍珠醫院的中外合資醫院,就實行「醫藥分家」管理模式,醫院藥房由一家藥業公司管理和經營,藥品的收入不再歸醫院所有,院方並承諾所有藥品價格低於其他同級醫院。院方與藥房託管公司更共同組成了監管小組,確保病人的用藥安全。

市民評價好壞參半

 本港市民對強制「醫藥分家」的評價是好壞參半。讓我們先看看支持者的論點。有人指,政府目前沒有強制私家診所必須聘用藥劑師配藥,而一般私家診所的配藥工作會由診所護士負責。由於護士大多沒有接受正規的藥劑培訓,配錯藥、配漏藥的情況偶有聽聞。如果由具有藥物專業知識的藥劑師負責配藥,並對醫生所發的處方作出審核,就可提高處方及配藥的安全性,減少人為的藥物事故發生,保障病人的健康。

 此外,現時私家診所的收費其實並不具透明度。大部分診所醫藥費帳單中,並未將診金與藥費分開列明,病人對於兩項收費的詳情根本毫不了解。實施「醫藥分家」後,透過藥劑師及醫生的互相監察,將可提高醫生用藥的透明度。而藥劑師除了為病人配藥外,更可給予病人藥物教育和諮詢,詳細解釋藥物的藥性、禁忌、副作用等市民未必了解的事項,有助市民提高健康知識之餘,亦讓病人獲得應有的知藥權和選擇權。

中醫院及診所靠賣藥營運

 強制「醫藥分家」似乎還可解決現時藥價偏高的問題。在現時「醫藥一家」的體制下,醫生以捆綁式手法銷售藥物,市民要為止痛藥等基本藥物承擔高昂的費用,事實上,部分藥物的實際出廠價其實並不高,但從生產到銷售的過程中,藥物就出現溢價,當中醫院及診所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賣藥的利潤來維持營運。而醫與藥分家後,醫院及診所將集中以診斷收益作為益運成本,這樣藥價就由藥房自行決定。在市場的影響下,藥物價格在競爭的環境下應會向下調整。

病人少了選擇權

 有不少市民對強制性「醫藥分家」則持反對的意見,他們普遍質疑,配藥工作交由藥房的藥劑師負責,變相會增加藥房的成本,因為專業藥劑師的薪酬比配藥員要高出數倍,而昂貴的藥物費用最終將轉嫁回市民身上。有團體去年曾進行調查,如果醫藥分家,估計藥房需額外增加每位病人約50元為運作成本,醫療開支估計將因此增加十多億元。

 另外,有部分市民覺得在診所取藥較為方便,如果立法逼市民用藥劑師的服務,反而是減少了病人的選擇權。就社區配套而言,現時大部分社區藥房仍未有明確表示哪一位店員為註冊藥劑師,市民對其意見抱有質疑亦無可厚非,有時部分售藥員甚至予人「硬銷」的感覺,而現時社區是否擁有足夠合資格的社區藥房提供服務亦是一大問題,如果藥房質素良莠不齊,強制醫藥分家能否保障市民健康實在是一個問號。

 公眾對強制「醫藥分家」較大的質疑在於,分家其實旨在製造更多藥劑師的職位,同時造成藥劑師壟斷市場的局面。試想如果所有藥物盡歸藥劑師管理,那麼即意味著藥房必須有藥劑師當值,沒有聘用藥劑師藥店就要關門大吉,而所有批發、零售和供應商也必須聘用藥劑師處理藥物。

 其實,本港各界對「醫藥分家」未能取得共識,箇中關鍵仍在於強制與否的問題。對市民而言,推行「醫藥分家」而最終得益的應該是消費者,如果一項政策最終只會令市民多掏腰包、選擇權變相減少,試問又有多少市民會贊同?在保障市民用藥安全及成本選擇之間,政府似乎仍需努力找出平衡點。  ■本報記者 夏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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