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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雄
文學與鳥的關係可以追溯到詩經。
有人統計,《詩經》共305篇,其中「捉」到鳥的就有74篇。《詩經》中分門別類將鳥兒分為鳴禽、水禽、涉禽、猛禽、地禽等許多種,對牠們的鳴啁之聲和曼妙舞態進行詩意的描述。
《莊子.至樂篇》中有一個著名的寓言,說的是魯侯養鳥的故事。魯侯對待鳥的規格高得不得了,用酒和牛羊豬招待它,還給牠音樂聽,結果那隻鳥被弄得頭暈眼花,連一塊肉也不敢吃。
可見古代很早以前就開始有人養鳥馴鳥。
唐代大詩人李白就是一位馴鳥高人。他二十歲時隱居在四川的青城山,馴養了數以千計的鳥。他馴鳥的技術相當不錯,這麼一大群鳥,他能號令牠們在掌中取食。當地刺史聽說這件奇事後,專程到青城山上拜訪他,並以李白「身懷道術」為名向朝廷舉薦。但李白不屑於以玩鳥作為進身之階,沒有應召。
中國歷代文人之鍾情於鳥,很多是因為欣賞鳥兒的品質,一種可以忍受最艱苦的生活,卻追求最高貴的自由的品質。
「枝頭好鳥皆朋友,落花水面是文章」,真正愛鳥的人,不會以囚籠束縛鳥的自由;真正愛鳥的人,都是心存善良的人。
陶淵明自比為「羈鳥」,他將官場生涯比作牢籠,將自己對自由的渴望比作鳥兒對舊林的留戀。山林是鳥兒棲息之所,田園則是陶淵明生命與精神的歸依之所。而歸隱後的陶淵明,愛鳥之心急切,自己蓋好房子後,又在房屋周圍種了許多樹,以便鳥兒在樹上築巢,人與鳥,都算是「居者有其屋」了。為此,他還寫了一首五言詩:「孟夏草木長,繞屋樹扶疏。群鳥欣有托,吾亦愛吾廬。」
杜甫一生寫下過不少詠鳥詩,詩中所涉及的鳥類多達幾十種,而他最喜歡的是那種能潛水捕魚的鸕鶿,他在詩中寫道:「門外鸕鶿久不來,沙頭忽見眼相猜。自今以後知人意,一日須來一百回。」詩人由「鸕鶿久不來」的失落惆悵到重逢的驚喜到信任的交流,再到「一日來一百回」的殷殷期冀,簡直把鸕鶿當成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戀人!
在我國很多地方,人們稱鸕鶿為「鳥鬼」,意思是說牠很精明,有著高超的捕魚本領。然而在常人看來,鸕鶿黑色的外形並不美麗,也許是鸕鶿天性不畏人,主動向詩人發出善意的親近的信號,讓內心孤寂的詩人產生一種共鳴般的理解吧。
林語堂認為,自然界中美的東西很多,鳥就是其中一種。他說:「孔雀、鸚鵡、雲雀和金絲雀唱著不可摹擬的歌兒。宇宙間沒有一樣東西比鳥更好。」
梁實秋的小品文《鳥》,開篇便是感情熱烈的「我愛鳥」三個字,猶如對戀人說出珍藏很久的一句「我愛你」。 他說世界上的生物,沒有比鳥更俊俏的。在他眼裡,鳥兒的身材是最完美的,和宋玉所述的美人有得一拼,「細瘦而不乾癟,豐腴而不臃腫,真是減一分則太瘦,增一分則太肥」。
老舍愛各種小動物,當然也愛鳥,他曾寫過一篇《小麻雀》,寫「我」呵護過一隻掙扎於貓嘴裡的受傷的小麻雀,多次寫到小麻雀憂鬱無助的眼神,讓人心疼。
老舍並非紙上談兵。1923年,他在天津南開學校教國文的時候,教員先生的伙食比學生開的好一些,飯桌上常擺有麻雀,老舍認為這是「麻雀之難」,就到校外去吃麵食。他的作品中,那些像麻雀一樣的弱小者飽受欺凌,他是寄予無限同情的。
另外,老舍對玩鴿子特別精通。
按說,玩鴿子是個費錢的活,老舍小時家窮,自己都吃不飽飯,哪裡有餘糧給鴿子吃?但他的兩個姐夫都喜歡玩鴿子,耳濡目染,他也知道了不少「相鴿之道」。比如在市場上如何分辨公鴿母鴿,頭大的一般是公鴿,頭小的一般是母鴿,還有一招更靈,那就是把鴿拿在左手,攏著鴿的翅與腿,然後用右手托一托鴿的胸,瞪眼的是公鴿,眨眼的是母鴿。他又說,真正的好鴿,賣家是不會拿到市場上賣的,更不讓買主去摸,好鴿保養得好,身上凝著一層白霜,手一摸,那霜就沒了,所以,要買好鴿,須到賣主家中去。
然而,老舍說米貴,他並不主張養鴿子。他在這段話中說得明白:「我自幼便是個窮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親的影響——她是個寧挨餓也不肯求人的,同時對別人又是很義氣的女人。」
和老舍一樣硬氣的詩人牛漢,特別喜歡鷹,因為鷹天生具有高貴的氣質。即使是一隻被雷霆擊落老鷹,渾身被燒得烏黑,像一塊沒有燒透的焦炭,翎毛也被風暴撕成襤褸,但是「爪子還鐵錨似的緊攥著,發亮的眼睛,癡癡地望著湛藍湛藍的天空」。
事實上,少年時代,牛漢和幾個少年還真在草叢中找到過一隻老鷹,這隻老鷹墜空落地而死,他拿起老鷹的屍體時,發現老鷹的體重並不是他想像中的重量,而且,恰恰相反,相當的輕,軀體也小得令人難過。
詩人解釋,據說鷹的晚年的體重比雛鷹還輕,因為牠們在疾風暴雨中飛翔,耗盡了一生的骨血。而當時幾個頑皮的少年,哪裡知道這個道理,他們妄圖嚐嚐這隻墜空的鷹的滋味,煮了好久,都煮不熟、煮不爛,它的筋肉如骨頭那麼堅硬。少年牛漢嘗了一口,滿嘴苦澀的腥氣,他沮喪地說:「鷹的靈魂在詛咒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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