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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南方網報道: 雖然剛剛通過的《物權法》尚未生效,但「最牛釘子戶」事件已經被網上稱為《物權法》維權第一案。而物權法的有關專家卻對此不能認同。
「如果補償合理,就應該拆遷」
江平教授表示,吳蘋一家拒絕拆遷的理由是不涉及公共利益,但這條理由不能成立,「他說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了?!」江平教授認為,如果補償合理,就應該拆遷。如果當事人認為補償不合理,應該到法院進行訴訟。
所以,江平教授的觀點很明確:如果吳蘋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支持強制拆遷,「法院已經下達了裁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執行。」
「可考慮由雙方選擇第三方進行評估」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法律專家周澤表示,吳蘋一家認為補償不合理,堅決與開發商抗爭,這是一種可貴的維權意識。但對補償是否合理,開發商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對於拆遷補償,需要有一個客觀的、公正的評估,否則就可能出現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你說合理他說不合理的局面。在雙方就補償難以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考慮由雙方共同選擇權威的第三方進行評估。
在這起拆遷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情況下,拆遷人將被拆遷人的房產相臨房產全部拆掉,斷路、斷水、斷電,這種拆法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構成了對被拆遷人相鄰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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