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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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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請槍 女生獲輕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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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首宗被廉署成功檢控的會考生「請槍」案件,涉案兩名20歲女學生早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裁判官李慶年指首被告「請槍手」被取消高考資格,已受懲罰,事件更是其深刻、永遠的烙印,輕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希望協助她改過自新;至於「槍手」則推翻早前的答辯,否認曾為友人應考,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再訊。

 因請槍代考而被控的首被告袁惠芝(20歲),報稱中七女學生,承認於去年5月8日與另一人一起串謀詐騙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患癌雙親 蒙在鼓裡

 其雙親對女兒犯案全不知情,早前透過傳媒報道得知後,患肺癌的父親昨早陪同女兒到庭,並鼓勵她接受法庭的任何懲罰;至於其患胃癌的母親因入院做手術,故昨日未見到庭。首被告和父親在大律師代其求情時不禁感觸落淚。

 辯方求情時,指首被告年輕無知,不知法律的嚴重性,愚昧犯案,案發後向廉署和盤托出事件,顯示她深感悔意,定罪後留有案底,又被考評局取消去年會考成續,及今年高考的資格,即同時損失獲大學取錄的機會,對被告已是深刻教訓和嚴懲。

 辯方呈上被告的副校長、老師及同學撰寫的求情信,指她品學兼優、常為患病的雙親憂心及為友儕愛戴。辯方又透露,被告於案發後,已被珠海學院的學士課程撤回取錄,另被告願轉作控方證人,要求輕判。  

證件無相 官指漏洞 

 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出,廉潔社會的基石有賴公平的選舉和考試制度,兩者的重要性一致;考試制度是莘莘學子考核成果的里程碑,學生有責任維持制度的公平、廉潔及公信力,作弊者以往被考評局取消考試資格作懲罰,故法庭要向公眾傳達明確訊息,「出貓」會被刑事檢控,並會嚴懲,否則作弊不斷發生,令考試制度崩潰,外界以為本地考試制度不文明,影響考生在國際學術上的地位,對社會帶來長遠的不良後果,故要盡力遏止類似行為。

 李官續稱,基於被告坦白認罪,加上父母均患癌症,靠綜援維生,另指在自修生准考證無張貼照片的漏洞下,若「請槍者」和「槍手」外貌相似,根本是難以揭發,但被告與廉署合作,顯示其認錯態度,加上考評局取消其考生資格,已受教訓,相信是單一事件,在本地及其他實行普通法的國家都欠缺類似案例之情況下,監禁並非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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