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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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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鬧婚紗店 徐步高被帶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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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步高當年曾在位於金都商場的婚禮服裝店與人爭執。本報記者朱樂汶 攝

 死因庭昨日傳召一名警員作證。該警員在庭上力證徐步高曾在10年前與一名婚紗店店主發生爭執,更需出動警長增援及救護車到場,徐步高被帶返警署助查。代表徐步高家人的律師葉賜豪質疑事件與死因研訊無關。死因研訊主任陸貽信則指出,外間一直臆測在尖沙咀槍擊案殉職的警員曾國恆曾因處理該宗案件而與徐步高結怨,事實則不然。

不滿沒收婚紗按金爆爭執

 曾國恆當年雖駐守旺角警署,但職責只是看守證物室,警方資料顯示,警員冼家強、曾國恆、徐步高和梁成恩並沒有在同一警區共事或受訓。

 負責處理該宗爭執案的警員羅文琴昨在庭上指出,1997年2月22日接報後到達位於太子金都商場一樓一間婚紗店,一名女店主投訴有男子鬧事,那名男子後被證實為徐步高。

 羅文琴指出,他發現一套徐步高租借的婚紗上有污漬或破洞,徐步高不滿被沒收按金而爭執起來。「我對徐步高說幫不了手,建議他向消委會投訴,但他並沒有接納,更不斷出入一樓及地下,呼籲途人不要光顧該店,印象中我從事警務人員10多年都未遇過像這樣不聽意見的人。」

擾攘45分鐘 需警方調停

 他指出,事件在至少45分鐘後仍未平息,一名警長到場增援,揚言要拘捕徐,徐曾出現反抗,最後更有警車到場把徐帶返警署。之前徐亦在該店與人發生爭執,徐及一名女子由救護車送離現場,「店主指他(徐步高)已不是第一次了。」

 本報記者發現上址是一間名為「Wedding」的禮服店。分店女職員不太客氣地說:「又是記者,又問徐步高單案,(老闆娘在嗎?)她經常不在港,我甚麼都不知道。」她聲稱,婚紗店曾易手,其老闆娘是否就是10年前與徐步高發生爭執的人,女職員則不予以回應。■本報記者 聶曉輝、朱樂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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