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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景崇(左)相信,不少暴力受害人未有報案,他建議警方改善報案程序。本報記者李見安 攝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性騷擾屢見不鮮,但勇於報案的卻沒有幾人。有一名33歲女文員,連續7年遭受上司性騷擾,上司更強迫她與其發生性行為,女事主感到羞恥而沒有報案。香港大學調查發現,本港女性的性暴力受害率為2.1%;而遭受暴力對待方面,平均每5人便有1人,一生中經歷至少一次被掌摑、踢、咬或拳打,較警方及統計處的數字為高,反映不少受害人啞忍,估計與本港採用的面對面報案制度有關,建議當局改善報案程序。
兩成港女性 曾遭暴力對待
「事發時,受害人逗留在公司繼續工作,上司對她說可入房稍作休息,但上司卻強迫她進行性交。事後她沒有報案,後來已辭職。」港大社會學學系碩士生鄧秀芳表示,事件令女事主的人生蒙污,事主更表現得內疚及羞恥。
港大社會科學學院犯罪學中心及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於去年5至6月期間以電話訪問1,297名女性,發現本港平均每5名女性,便有1人在其一生中經歷至少一次暴力事件,約3%在過去一年至少經歷一次暴力事件。
同時,本港有5.2%女性,一生中至少一次被掌摑、踢、咬或拳打的暴力對待;有13.3%女性在其一生中,至少一次在非願意情況下遭人帶性意味的觸摸;有2.3%被強迫進行性行為。調查中,有31.3%受害人於最近一次被伴侶暴力對待時造成身體損傷,但當中只有27%感到生命受威脅,以及36%會求醫。
面對面報案 制度受質疑
港大犯罪學中心代總監白景崇表示,本港女性暴力受害率不算嚴重,但調查卻發現每年暴力及性暴力受害率分別為1.7%及2.1%,所得數字較警方及統計處估計的高,他相信不少受害人未有報案,估計與香港目前採用的面對面報案制度,以及索取資料的訪問員性別有關,他建議當局改善報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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