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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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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電集團 洽排污交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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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右)與本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左)分享內地防治污染的進展。本報記者羅敬文 攝

 【本報記者羅敬文廣州電】粵港電廠的排污權交易試驗計劃首現曙光,自今年1月公布後終有電廠有意參與交易。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透露,粵電集團已表明有意參與試驗計劃,待完成交易後便會向外公布詳情,但稱排污交易仍屬新制度,日後會進一步完善法規。

 在排污交易計劃下,電廠須在指定排放額下運作,新廠或舊廠均須減排至指定的排放額。在本港電廠也不例外,本港電廠可以選擇珠三角區電廠的排放額,但須資助珠三角區的電廠引入新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毋須在港「自減」,兩地電廠可透過排污交易,改善區內空氣質素。

 本港立法會議員馬力、蔡素玉昨日帶領傳媒與廣東省環保局官員會面,陳光榮稱已向區內電廠公布計劃詳情,透露粵電集團有意參與排污交易試驗計劃,現仍處於磋商階段,不便透露太多詳情。他續稱,排污交易計劃是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和企業自願參與,盼望粵電早日落實交易計劃。

 粵港的排污交易試驗計劃既複雜且新鮮,陳光榮承認電廠在推行計劃時難免遇上一定障礙。既要確保電廠有落實減排,又要確認排污權的交易,以及相關的懲罰機制。蔡素玉表示,內地在防治污染的態度積極,更要電廠繳付二氧化硫的排污費,全面落實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值得本港仿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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