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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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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公司本地股份 須集中存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03]

 【本報訊】中國證監會對外發布《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記存管有關事宜通知》,規定中國境外上市公司的非境外上市股份,應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集中登記存管。首次公開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外上市公司,應在境外上市外資股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將其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記存管在中登公司。

完善股權管理保證有序轉讓

 證監會稱《通知》旨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對境外上市公司的管理,完善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的股權管理,保證股份的有序轉讓。《通知》適用於尚未在境內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的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的集中登記存管業務。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內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的,其非境外上市股份的登記存管業務按照人民幣普通股登記存管的規定執行。

 《通知》發布前已到境外上市的公司,需於07年6月30日前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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