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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岳仿嶙深圳2日電】深圳證監局表示,近期接到投資者投訴,指有人冒充證券公司或其下屬機構人員,誘騙投資者按其指示進行股票交易操作。行騙者大多提出由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一起共同出資,設立共管賬戶,或全權委託給他們操作,或由他們指導投資者操作,並開出了承諾保底等誘人的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些人又很少能真實出資。
深圳證監局指,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屬違法行為,其與投資者訂立的關於分享證券投資收益和分擔證券投資損失的口頭協議與書面協議均屬違法,不受法律保護。該局表示將依法堅決打擊假冒證券公司開展非法證券業務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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