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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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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三度失郵袋 兩郵差遭處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05]

 【本報訊】郵政局兩名職員最近三度遺失郵袋,全部都是派往灣仔及港島東區,估計遺失郵件約400多件。香港郵政發言人表示已向警方報案,現正進行內部調查並發出指引。他承認是人為疏忽,有員工沒在指定地點存放郵袋,現已紀律處分涉嫌失職的兩名郵差。

市民恐信件被人拾走

 上月19日,郵差將郵袋放在貐蔓F康景花園管理處,上樓派信後郵袋被人偷走;20日,在天后百利大廈發生相同事件,兩宗失竊估計遺失400多件郵件。6日後,灣仔修頓花園亦發生郵袋失竊事件,後來在附近尋獲,沒有任何損失。

 有灣仔區市民表示擔心:「如果有些信件或單據真的給人拾去了,後果是很嚴重。」他希望郵局內部要檢討一下如何處理信件,不要遺失。

 根據香港郵政規則,一般郵件的遺失或損壞等,香港郵政無須付上法律責任。除非是符合規定的掛號郵件、保險信件或包裹及特快郵件的遺失或被竊,才可獲得郵費的賠償。

 郵政局員工會主席卓成德表示,事發後已有新措施,未即時派遞郵件,會先放在區內派遞中心,郵差派完首輪郵件後由專車補給郵袋,不能放大廈管理處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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