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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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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釘子戶」事件落幕的啟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05]

何亮亮 鳳凰衛視時事評論員

 重慶「釘子戶」事件的落幕,從多方面折射出中國社會在經濟快速發展中,社會也在相應進步。可以預計在《物權法》正式實施之後,中國市場經濟的法制化程度將全面提高,這又進一步保障了經濟的快速發展。

 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的重慶「釘子戶」事件終於圓滿解決了。「釘子戶」楊武、吳蘋夫婦與開發商達成協議,選擇實物商品房安置,並獲得90萬元營業損失補償。

《物權法》法律精神的勝利

 在全國人大通過《物權法》前後進入高潮的重慶「釘子戶」事件,恰好是中國圍繞物權而出現的社會問題與法律紛爭的一個縮影,它不僅吸引了全國許多民眾特別是拆遷戶的關注,更吸引了眾多開發商與城建管理當局以及法律界和海內外新聞媒體的關注,重慶九龍坡區鶴興路片區戶主為楊武、吳蘋夫妻的兩層小樓一直孤零零佇立在低窪的工地地盤內,一度成為國際著名的「景點」。

 「釘子戶」事件最終的解決,是一個多贏的結果。

 首先是法律層面的贏。雖然《物權法》要到今年10月才正式實施,但是《物權法》所體現的法律精神,已經體現在這個事件的解決進程中。釘子戶堅持以法律法規為自己維權,並且最終接受了法庭的裁決。法律所規定的個人權利和義務是平衡的,不僅適用於作為個人的「釘子戶」,也適用於作為法人的發展商與政府的管理部門;通過本案,這種法律精神已開始深入人心,其宣傳效果是採用其它方式無法相提並論的。

矛盾中的三方都是贏家

 其次是「釘子戶」的贏。房主三年拒不搬遷的堅持,反映了中國的公民意識和以法律維權意識逐漸成熟,也反映了房主知所進退,「見好就收」,對各地的釘子戶也有啟示作用,因為釘子戶中也確實有些人是「獅子大開口」。民眾多同情釘子戶,則是各地都出現過不公平地強制拆遷現象,重慶「釘子戶」事件的順利解決,也有助於紓解一部分民眾對拆遷的抗拒情緒。

 第三是開發商的贏。重慶這兩家開發商在「釘子戶」三年拒絕搬遷的情況下,表現了難能可貴的耐心,而在其它地方,官商勾結甚至利用黑社會強行拆遷的情形時有所聞,因此這次重慶開發商最終與「釘子戶」達成協議,堪為各地開發商所借鑒。

 第四是重慶有關當局的贏。民眾多支持「釘子戶」的原因是各地在拆遷中出現的不公正、不公平現象,因而對於有人堅持維權就表示支持。重慶有關當局在處理這個事件時,沒有濫用權力,而是堅持依法妥善處理,特別是在媒體積極介入之後,沒有封鎖現場,讓媒體依法採訪,並且主動向媒體公佈相關的消息,避免了與媒體的對立,也避免了可能的被動困境。

反映了中國社會的多元化

 最後是媒體與社會的贏。包括傳統媒體(報刊、通訊社與電視台、電台)以及新興媒體(網絡媒體,包括大的新聞網站與個人博客)對重慶「釘子戶」事件的廣泛快速報道與評論,使中國的民眾得以了解事件的進展;媒體對事件的解讀觀點不盡相同,正好反映了中國社會意見的多元化和多樣性。

 海外媒體將此事視為中國《物權法》實施的一個典型案例,以此來測試中國社會和政府對通過法律和能否妥協達成協議的能力。一些西方記者覺得結果不「刺激」(他們期望出現政府強制拆遷、房主反抗的場面),當然也反映了他們的價值觀念取向。

 重慶「釘子戶」事件的落幕,從多方面折射出中國社會在經濟快速發展中,社會也在相應進步。可以預計在《物權法》正式實施之後,中國市場經濟的法制化程度將全面提高,這又進一步保障了經濟的快速發展。 (本欄每周四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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