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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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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發提示 遊港防陷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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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上海的潘小姐表示,來港會前往有名氣的商舖購物,才不致被騙。本報記者彭子文 攝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郝君兒)內地旅客在港購物頻頻「中招」,本港多年來建立的優質誠信遊形象幾近破產。在五.一黃金周前夕,中國消費者協會昨在網上發表一份「香港遊系列消費提示」,向旅客「教路」如何提防「購物陷阱」,如消費者要留意「貨比三家」,若產品的零售價低過總代理商建議售價的八折至八五折,便要小心被騙。本港消委會表示,過往接獲投訴個案中,大多數都因消費者「貪便宜」,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中國消費者協會因注意到有些內地消費者不了解本港有關法律規定及市場情況,在消費的過程中權益受損,因此,向本港消委會了解內地遊客在港投訴情況後,昨日發出「香港遊系列消費提示」。

 中消協指出,本港商品銷售價格多由商家自定,而並非所有商品「不滿意就退貨」,消費者要留意「貨比三家」,在購物前還可向總代理商查詢商品定價。另外,香港旅遊發展局亦設有「優質旅遊服務計劃」(QTS),按照這個計劃,被認可的商家貼有「優」字標誌,確保明碼實價。

 此外,「消費提示」又提到,由於本港為自由經濟社會,沒有價格規管,許多時即使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價亦可能出現很大差別。中消協提醒旅客,在購物前應預先在互聯網上或向產品的總代理商查詢商品的定價,如相機和電器產品的零售價低過總代理商建議售價的八折至八五折,便要提防受騙,不要「貪便宜」被店員游說購買不熟悉的品牌產品。

投訴個案大多數因貪便宜

 中消協稱,在本港市場出售的部分產品未必在內地適用,而香港所指的「水貨」亦並非「假貨」,所以消費者在購物時必須清楚產品本身的功能及產地,如電器產品的制式及有否附有簡體字說明書等。另外,在購買珠寶首飾時,消費者應要求商戶在單據上詳細列明產品的成色和鑽石、珠寶的重量、規格、售價、手工費用及佣金,尤其注意一些標稱出售的是世界名表、國際級或頂級飾物的店舖。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不法分子以出售假貨等卑劣行為圖利,令本港旅遊形象受損,消費者若在港遇到消費糾紛,可即時向該會投訴。

 導遊總工會理事會會長黃嘉凱提醒,內地旅客應參加國家旅遊局許可的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不要盲目追求廉價團費而誤中「無良購物團」的圈套,旅客來港亦應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表,最重要是索取本港接待旅行社及導遊的名稱,以便日後追究。

對「瘋狂折扣」保持冷靜

 資深導遊車文彧亦表示,旅行團帶團購物,所逛店舖的貨品售價都必較市面為高,因接待旅行團的店舖都必須為旅行社及導遊提供回佣及茶錢,有關成本只會轉嫁到顧客身上,故提醒旅客千萬別誤以為「跟導遊就買到平貨」。他再次提醒旅客,對店舖職員、導遊的甜言蜜語及瘋狂折扣,都應保持冷靜,「唔好聽到半價、三折就作決定買」,而店舖提供折扣後差額逾萬元就更需小心,「邊有咁大隻蛤蜊隨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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