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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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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袖乾坤:將劉德華當作官恩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1]

查小欣

 狂迷劉德華的阿娟回歸香港,盤川由內地傳媒和一位北京歌手楊臣贊助,香港的傳媒和學者認為不應該,但各處鄉村各處例,最重要是不違法紀,有人認為楊臣是想藉此事出位搏見報,提高知名度,這未免是小人之心,或許他真箇同情心爆棚,一片好心只為幫阿娟母女來港領回娟父的骨灰,所以不問回報,大拿拿捐出兩萬大元呢?

 很多人認為,阿娟追星追過了火,一致支持劉德華不要再見阿娟。但經傳媒連日來的報道,阿娟亦有粉絲,覺得一名弱女為追尋一個十三年的夢,連老父性命也犧牲掉,她沒錯,劉德華不見她,是劉德華太絕情。

 還記得去年中秋節,官恩娜出席應節活動,在台上被狂迷強行箍頸吻嘴一幕嗎?驚魂甫定的官恩娜,隨即報警將狂迷拘捕,結果法庭判狂迷入獄。

 那麼官恩娜豈不是很絕情?粉絲不過因極度迷戀她,才不惜作周詳計劃,令大會選中他與官恩娜同台,他冒著被捕之險,眾目睽睽下強吻偶像,官恩娜是否應欣賞他的一番苦心和答謝他對自己的傾慕,在台上與他熱情擁抱濕吻三分鐘,他再有進一步的要求,也遂其所願,而不是報警拉人?

 雖然阿娟沒向劉德華索吻,她要求的是與華仔單獨短敘半小時,如果認為劉德華應該答應她,就將劉德華當作官恩娜吧,即是說官恩娜應任由狂迷在台上熱吻,試將自己當作是劉德華或官恩娜,你會答應還是拒絕?

 每個人是一個個體,任何一個個體都不可以迫另一個個體,做他不願意做的事,偶像也不例外。

 今次來港,阿娟母女揚言恨透劉德華,不想再見他,那她該收拾心情,辦妥老父後事,好好想想自己未來的路,因為「追星事業」接近尾聲,傳媒和好心人不會捐助她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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