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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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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上學不可取 讚賞勝禮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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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步青校長講述事件經過。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家長以金錢利誘子女上學的做法並不可取。有臨床心理學家認為,教育下一代的過程是漫長和困難重重,為人父母和祖父母需要取得共識,才可以對小朋友作有效的教導。

 社會福利署總臨床心理學家劉家祖稱,現時很多家長在教育子女時,往往因無計可施下,便轉為以物質誘惑下一代,希望能藉此令他們依從,但效果往往適得其反。原因物質的誘惑,只會增加他們的欲望。

家長要有管教共識

 他指出,以物質作為鼓勵子女上學或讀好書的手段並不可取,因下一代會不斷追求獎賞,任何家庭亦不可能無止境地提供金錢。而更重要的教育是教導子女學好,而非為了物質享受而讀書,一旦所灌輸的價值觀出錯,便誤了子女一生。

 無論是雙親抑或三代同堂的教導,最重要是家長先行取得共識,然後各扮演不同的角色,是關懷或嚴謹,讓子女清楚知道家長的要求。在獎勵方面,最好是言語的讚賞而非「禮物」,令子女明白家人是關心和愛護他們,讓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有一種成就感,不會為物質而讀書,使兒童求學本性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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