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繁體 | 簡體 
首頁 | 要聞 | 香港 | 內地 | 台灣 | 國際 | 評論 | 財經 | 地產 | 投資理財 | 教育 | 副刊 | 娛樂 | 體育
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律師:無規定年報要出印刷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1]

 【本報訊】年報本本兩斤重,原來未必要出印刷本,網上查閱亦可。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出版年報,但無規定要用紙印刷並結集成書,現時亦有不少上市公司讓小股東在網上查閱。

招股書亦不一定要硬本

 他稱,當年法例沒有預計到年報的印刷本如此巨型,「小股民都不會看年報,本本兩斤重浪費資源,所以法例已沒明文規定要出書。」

 除了年報,上市公司的招股書同樣厚得驚人。證監會發言人表示,公司條例規定上市公司派發申請表時,要同時派發招股書,但無規定要硬本(hardcopy),例如可在網上發布招股書。他補充,證監會支持環保,但亦關注投資者的保障,令他們獲得準確資訊作投資決定。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 
20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 
2020年兩會 
2019全國兩會 
「逃犯條例」修訂 
亞洲文明對話大會 
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媒體峰會 
建國70周年 
施政報告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基本法30周年 
四十不惑 
駐港部隊軍營開放日 
科創潮流音樂嘉年華 
拘捕黎智英 
香港教育高峰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