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教育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會考生違規罰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3]

取消成績:

 ■被發現未有關掉電子或通訊器材(包括手提電話),全部科目成績或會被取消

 ■學生提早離開試場,不得帶走試卷或考材,否則會被取消該科成績

扣分:

 ■聆聽考試時自備的收音機失靈,需要到特別室應考

 ■計算機沒有印上HKEA APPROVED或HKEAA APPROVED字樣

 ■在答卷內(尤其是作文卷)寫上學生本人姓名,或不依題目指示寫名

 ■在答卷封面寫上學生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學校名稱

 ■被發現以坊間流傳「模擬作文」應試

 ■在英文科作文卷中隔行書寫

 ■在中/英/普通話口試準備室,閱讀書籍或參考資料

 ■在試場人員宣布考試結束後仍然繼續書寫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教育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