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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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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政府 保障百姓知情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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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檔案館外灘新館的查閱服務中心,可以查到政府公開信息和其他檔案文件。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24日電】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張穹今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於日前獲溫家寶總理簽署命令,將於2008年5月起正式實施。該條例除了方便本國民眾獲取信息外,外國人以及外國組織亦可通過中國政府正規渠道獲取政府信息,但須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對等原則來進行處理。他表示,條例的頒佈施行,將有助於從制度上、源頭上遏制和預防腐敗,促進行政機關工作作風轉變。

 根據該條例,今後重大經濟案件,政府機關應及時向公眾進行發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即由誰來公佈;二是政府資訊公開的要求和重點內容,即公佈什麼;三是政府資訊公開的程式,即怎麼公佈;四是在規定政府資訊公開過程中,對一些諸如監督、檢查、落實等均有要求,規定了信息公開怎樣才能保證準確和及時。

信息公開 有利民眾監督

 張穹指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頒佈施行,有助於從制度上、源頭上遏制和預防腐敗,促進行政機關轉變工作作風。張穹表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會有效保證民眾的知情權,隨信息公開,行政機關的職責、辦事程序、辦事結果、監督方式等資訊亦能為民眾知曉,有利於民眾監督政府部門正確行使權力,防止行政權力被濫用,而會便於從制度上、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腐敗,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法制政府、陽光政府、透明政府;同時,亦能夠促進行政機關工作作風轉變,有利於行政機關「聚民意、凝民心、集民智」,不斷提高行政水準和工作效率,有利於監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廉潔奉公。

 張穹表示,此條例的頒布和即將實行,亦有利於推進和統一全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此前,全國有1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和16個較大的市都推行了政務公開試點,對政務公開做了一些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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