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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志
神話是孕育民族文化的搖籃,是民族精神成長的起點。我華夏民族精神自神話起就有兩個特性:一曰重祖,一曰尚德。
中國神話重祖,一者,所言神祇多祖先神;二者自然神多由祖先神充任之,此外,祭祀時,亦重祖先。此異於西洋。考其原因,蓋古希臘步入文明後,很早就建立民主制度,首領靠選舉產生,重視的是個人。中國自夏啟以來建立世襲制度,世襲所重者,祖先也。《禮記.郊特牲》說:「天下無生而貴者,繼世以立諸侯,像賢也。」換言之,君主們可以世襲君位的合法性就在他於「像」他的先祖。既然如此,那麼他們的先祖越光輝越偉大越神奇,豈不越證明他們的世襲是適宜的?
這種「像賢」的思想最晚恐怕至夏啟已興。一來,夏啟離禪讓時代最近,他迫切需要新的理論支持其世襲禹的位置。二來,古書中稱呼商、周之君為「人」,獨稱呼夏朝君主曰「夏後氏」。許慎《說文》:「後,繼體之君也。像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所謂「像人之形」,豈不就是強調君主和死去偉大先人的聯繫嗎?這種「像賢」的觀念,於今看來雖然荒唐,但是於古影響卻很大。《孟子.滕文公上》載:「昔孔子沒,……子夏、子張、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可見,直到春秋時代,這種「像賢」的實例還在。只不過有子是孔子的弟子而不是兒子罷了。很顯然,僅僅在容貌上、精神上與偉大先人近似並不足以服眾,所以古人又重視祭祀——祭祀被當作生君與亡父的溝通。為了證明自己世襲君位合法,君主們常常宣佈偉大的亡父的靈魂只與特定的人交流思想。一般來說,就是他的兒子,有時候是長子,有時候是小兒子。如拉法格《思想的起源》中就談到:「當長子繼承法成為習慣現象時——在某些國家裡他們是最年幼的兒子——要能夠制服自己的伯叔、兄弟和他們的妻兒,只有靠他們迷信觀念的幫助,正是迷信觀念使他成為死者的代表,死者從墳墓的深處給他忠告和命令。服從他,他們只是服從死者靈魂的意志。」某些蠻野部落相信只有首領的幼子能與首領的亡靈交流思想,其原因在於當時婚姻習俗比較隨意,這使得幼子在諸子中最有可能是首領的兒子。商朝的繼承制度,據說基本上就是幼子繼承制。有時候也傳給兄弟。儒家重孝悌,恐怕就源於此。因為要傳位給子,所以教他孝,因為傳弟,所以要教他悌。不過,中國古人似乎並不認為只有首領死後有魂靈。因此他們也注意到不能允許任何人隨意與亡靈交流,在祭祀祖先神靈方面,他們建立了森嚴的等級制度。就殷墟卜辭看,在商朝末年,祭祀祖先神的權利幾乎為商王所壟斷。夏商周三代文化,夏與商比較迷信鬼神,這或許就與夏商君主更需要用迷信的思想來為君主世襲制辯護有關。
總而言之,出於政治及財產世襲方面的考慮,遠古的中國人特別重視歌詠祖先的偉大。譬如大禹,屈原的《天問》說他治水時貪圖淫慾,而北方典籍卻只強調其艱苦樸素。在一般文獻中,大禹就是個完美無缺的聖人。就《論語》的記載說,連孔子也覺得大禹無可指責。
歌詠祖先,主要是歌詠祖先的道德。所以影響所及,中國神話較世界其他民族的神話也更重視提倡道德,尤其是益世助人的道德。與古希臘神話比,這一點尤為明顯。譬如,我國神話中的大神往往是愛護人的,古希臘的宙斯卻禍害人類。普羅米修斯盜火種助人,如同鯀盜息壤,然而鯀理水為天下謀利,普羅米修斯所為的「人」卻是他自己的創造物,境界自然不同。又,我國古代大神往往道德純粹,而宙斯不啻於一流氓。我民族大神之精神品質,一言以蔽之曰:「韌」。《辭源》說:「韌,柔軟而堅固。」韌字,從刃從韋。刀刃象徵剛毅、堅強、寧折不彎。韋,《說文》曰:柔皮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言:「熟曰韋,生曰皮。」韋代表溫良、忍耐、寬和、大度。二者相合,正是我華夏民族性格。此性格自神話時代已然。如《淮南子.修務訓》載南方神炎帝為民治病,採嘗百藥,一日中七十餘毒。再如《列子.楊朱》載禹治水「過門不入,身體偏枯,手足胼胝。」他如女媧補天、后羿射日等等,豈不曰為人謀利,豈不曰堅韌果敢?《尚書.洪範》言治國之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即言治國當剛柔並濟,隨時制宜。可見我國神話中祖先神之美好精神轉為治國大道,亦自商周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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