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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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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筆而就:禁槍無用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6]

梁家輝

 美國又發生瘋狂槍手在校園濫殺無辜的悲劇,每逢出了這類新聞,電視台的指定動作就是重提歷年發生的同類悲劇,再加上這樣一單,於是給人一個校園屠殺事件,無日無之的錯覺(其實整份名單可能包括前後數十年的時間),理所當然的結論就是美國憲法容許人民擁有槍械,是造成悲劇的主要原因。

 然而,這真是事件的主因嗎?以今次的事件為例,據目前掌握到的資料顯示,似乎是因為有人無法適應移民美國,說話發音含糊,常常成為同學的笑柄,又不懂處理感情生活,給人告將官裡,因而形成憤世疾俗之心,終於爆發成暴力行動,吾與汝俱亡,兼且禍及同學老師。 難道禁止民間藏械,便能保證天下太平,或者,至少不會有更多悲劇?這其實是很片面的想法,就似把灰塵掃到地毯底,當作房間已經打掃乾淨一般,問題並未解決。

 再退一步看,是否因為武器易得,便會鼓勵狂徒進行屠殺呢?美國立國之初,因為國土擴張太快,軍力和警力都嫌不足,國民除了面對流寇盜匪威脅之外,來自土著和野獸的攻擊亦不容忽視,所以憲法賦予國民擁有槍械,以保護自己的權力,理論上當時人人有槍,何以反為不流行狂徒屠殺事件呢!

 經濟學家有一種與主流說法相反的理論,認為當人人皆有槍在身上時(西部片時代),兇徒反而顧慮遭到反抗,犯案成本太高,因而不敢輕舉妄動,即使其人已失去理智,「不計成本」動手,被害者亦只會局限於小數目,兇嫌旋即被其他持槍平民彈壓或射殺的機會很大,不能以一人屠殺三十多人,彈盡才自殺也。

 今次悲劇的餘波之一,是有電視台播出疑兇自拍的「犯罪宣言」,狂徒干犯此等大案,就是要爭取他自以為的「公義」,電視台公開其片段,間接鼓勵「隱蔽」兇徒起而效尤,無怪乎招人物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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