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改組政策局的建議中,除各問責局長的薪酬將恢復至02年水平,即每月29.8萬元外,當局亦建議將特首辦主任的僱用條款與局長看齊,由現時的20萬元「加薪」至29萬多元。若有關建議獲接納,特區政府每年需增加的開支約40萬元。另外,整個改組架構,每年需額外開支359萬多元,用以支持一位新增局長的薪酬福利條件;為該新增局長提供的行政支援,每年員工開支合共425.8萬元,加上其他相關開支則為825萬元。
特首辦主任薪酬與局長看齊
當局解釋,由於特首辦主任為政治委任官員,也是特首的主要幕僚,所擔當的角色及責任與問責制主要官員相若,故將他的僱用條款與局長看齊,不如現時般等同於首長級薪級第8點的公務員是十分合理的。消息人士強調,該職位並非為任何人度身訂造,而日後各屆的行政長官若覺得有需要調整,亦因應特首個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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