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直指,倘每個政策範疇獨立成局,則最多可以設立23個政策局,那何以最終會只得12個政策局?特區政府消息人士笑稱,「執位」之初,確實有人提出不少建議,例如有人建議乘北京08奧運之勢設立體育局;有人因應西九文娛區的討論而建議設「文化局」,但當局在考慮到特首事前提出的原則—變動越少越好,自然要嚴格控制,重新整合,最後得出3司12局方案。
消息人士以「切蛋糕」為例,指出由11小塊重新嵌合,再切成12塊,內餡自有不同,討論如何「切餅」的過程中,大家亦都相當積極,但這不是1+1=2的簡單方程式,要從客觀角度去看,如何平均分配責任和職能。
須選出比較可行方案
他指出,回歸前亦有17個局,02年推行問責制時整合為11個局,現在建議07年7月變成12局,無論17、11或12都不是「神聖數字」,只是在幾個方案中,選出的比較可行的方案。
他笑稱,確實有人會質疑例如房屋為何不併入發展局,但如果這樣組合,發展局局長的責任將太重、太大:「甚麼政策都可與發展局扯上關係,難道要合併成4個局?這並不可行。」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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