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僱傭條款聘用的非前線員工:
1.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月的基本薪金,不足一年者按比例計算,但服務年資不包括以臨時合約、或享有約滿酬金/約滿獎金聘用的服務年期;
2.最高可獲20個月的基本薪金;
3.除上述金額,員工仍可享有退休福利計劃發放的離職福利;
4.接近退休年齡員工,其補償金額不會超過截至退休前,其剩餘年資所能賺取的基本薪金總和的半數。
非前線的合約員工:
1.服務滿兩年而未滿三年,可獲發兩個月基本薪金;
2.服務滿三年或以上,可獲發三個月基本薪金;
3.除上述金額,員工仍可享有根據合約所列按比例發放約滿酬金或約滿獎金。
註:須於2006年4月11日前入職才可參與計劃
資料來源:地鐵及九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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