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5月6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逾半檢察官稱馬英九無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06]

 【本報訊】據中通社5日電:台灣最高檢察署(高檢署)為了要替首長特別費的檢察官南北看法差異定調,日前向全台灣的檢察官發放了一份問卷;結果在收回的有效問卷中,超過半數的地方檢查署認定特別費是公款,同樣也有超過半數的地檢署認為馬英九無罪。由於見解分歧,高檢署能否整合出讓外界可接受的標準,仍有變數。

 在20個縣市地檢署中,除了8個拒絕作答之外,認為特別費是私款的只有板橋、基隆等4個地檢署,包括台北、台東、苗栗、彰化、南投、雲林、高雄、澎湖地檢署,均認為特別費是公款,亦即特別費並非首長私房錢,使用時須檢附單據報銷。但認為馬英九有罪的地檢署只有高雄1個,認為無罪則有壓倒性的8個地檢署,其中包括認為特別費是公款的台東、苗栗、彰化、雲林、澎湖等地檢署。

部分檢察官拒回答

 特別費的性質和馬英九有沒有罪,在檢察官之中,還是有明顯的分歧;而會出現如此大的認知歧異,原因在於特別費雖是公款,但首長若無主觀上的犯意,應不構成犯罪。在這項調查中,至少有士林、宜蘭、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屏東、金門等8個地檢署,認為此案已在法院審理,表達意見已不具效力及約束力;而且檢察官也認為此時要求檢察官回答特定問題,有「引蛇出洞」之嫌,為避免被貼標籤,因此拒絕作答。

若小馬貪 全台首長皆貪

 有檢察官認為,法律是為維持社會秩序,要考慮行為本身是否造成社會損害,馬英九特別費案已浪費大量人力,3萬多名首長的特別費問題再辦下去,對社會秩序沒有任何幫助。法律的存在,不能與社會整體利益背道而馳。有檢察官還說,馬英九如果這樣子算貪污,全台首長都貪污。

 因為「四大天王」的案子已經開始動作,會不會辦到血流成河,問卷的結果讓誰都不敢預測,因此檢方也不排除等馬英九的特別費一審宣判後,再拿著法院的判決為檢方定調。看來要為特別費偵辦定調的檢察總長陳聰明,這下可能很傷腦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