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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華網5日消息:新華社涉外資訊管理中心發言人表示,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展開新聞資訊發佈業務,只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就會暢通無阻。
該名發言人說,「美國之音」5月1日發表文章說,新華社去年9月10日頒布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限制外國媒體發展、肥水流進新華社、涉外資訊管理中心是一個商業機構等等,完全不符合事實。
遵守法規 可暢通無阻
他表示,「新華社涉外資訊管理中心」是新華社根據中國國務院授權設置的管理部門,履行的是政府職能,不是什麼商業機構。 據表示,「在服務的過程中,代理機構不分享任何利潤,沒有任何自身利益。」
報道引述該名發言人表示,沒有一個案例可以說明,因為新華社的管理導致外國通訊社的新聞資訊在中國境內受到阻礙,也沒有一個案例可以說明,因為新華社的管理,外國通訊社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美國之音」日前引述日本共同社駐北京一名記者說,有不少外國新聞機構本來打算利用中國主辦奧運會的機會開拓在中國的業務,中國政府頒布新的規定是為了限制外國媒體在中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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